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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劳务外包人员第三方服务项目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6-02 20:57:12     0
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劳务外包人员第三方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HGL-202607

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劳务外包人员第三方服务项目

询价文件

人(盖章):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间:202662

第一章询价邀请书

致:

为满足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日常运营补齐岗位人员缺口、缓解在岗人员工作压力、夯实公司风控合规管理基础、保障行政后勤工作规范化运转、优化内部人力架构、降低企业用工风险与管理成本,现拟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一家合格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机构,提供专业的外包人员招聘服务。本文件仅作为采购人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的依据,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文件所有条款,按要求提交报价及相关资料,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1.采购条件

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劳务外包人员第三方服务项目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劳务外包人员第三方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招聘劳务外包人员第三方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山水新城二期6号苑S1幢2号楼S-06号)。

2.3采购规模及概况:本次采购一家第三方机构负责招聘劳务外包人员2名,聚焦公司行政后勤、风控辅助等非核心业务,外包人员由服务商统一管理,公司负责业务指导与质量监督。共设置2个辅助岗位,派驻总人数2人,工作地点均为我公司办公场地,岗位长期在岗服务。具体岗位:行政综合岗1人、风控辅助专员岗1人。

2.4采购核心要求

1建立专属对接机制:供应商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及1名服务人员,负责日常需求对接、招聘协调等工作,确保沟通及时、响应高效。

2规范招聘流程:外包人员由供应商全权负责招聘按照采购人提供岗位及任职条件,供应负责面试,确保人员适配岗位。

3)招聘时效:自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时限完成人员招聘,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反映,可协商调整。

4保密要求: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对招聘过程中涉及的采购人岗位信息、薪酬福利政策、报考人员个人信息等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服务结束后及时返还或销毁相关涉密资料。

2.5采购服务范围:中标供应商负责招聘2名劳务外包人员,按合同约定时限完成人员配置

2.6本项目设有控制价,¥150,000.00 元/年,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费用包含:外包服务费,外包人员固定工资、五险一金企业承担部分、人员管理服务费等全部常规用工成本。

供应商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须结合市场因素及企业自身实力填报包干价。

2.7质量要求:招聘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聘行为合法合规,避免出现劳动纠纷及法律风险。建立完整的招聘服务档案,包括岗位需求表、招聘记录、背景调查报告等资料,定期提交给采购人归档。

2.8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只设一个标段。

2.9 服务合作期限

本项目服务合作期限为年,自双方签订《招聘劳务外包人员第三方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前30日,采购人将根据对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的履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招聘时效、人员稳定性、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执行、保密及合规记录等)进行年度履约考核。若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且双方均无异议,可协商续签服务协议,每次续签期限不超过一年,累计续签不超过两次。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并重新组织采购。

3.合作模式:本次询价采购中标的第三方机构,在协议合作期内,对于采购人产生的与原采购标的物项同类型单次新增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总金额10%的紧急、小额同类业务,采购人有权参照本协议的条款及标准,与原中标服务商进行合同续签或签订补充协议。若业务性质、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超出前述限额,采购人仍将根据其内部管理制度重新组织采购。若中标合作服务商出现服务质量不达标、拒不配合公司管理、年度履约考核不合格、存在违规失信、劳动纠纷频发、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取消其供应商资质,重新启动采购新的合作机构。

4.人员招聘与配置

4.1外包人员由供应商全权负责招聘按照采购人提供岗位及任职条件,供应负责面试,确保人员适配岗位。

4.2任职基本条件: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慢性疾病。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具备基础数据处理、文档撰写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强,工作细心严谨,服从工作安排。

4.3人员到岗: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时限完成人员配置,入职前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等材料备案,组织岗前培训(含公司制度、保密协议、岗位操作规范)。

5.日常管理与考核

5.1.管理分工供应商作为用人单位,全权负责其派出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薪酬社保发放与缴纳、考勤纪律、绩效考核及人事异动管理,并对其员工的行为承担全部雇主责任。采购人负责向供应商提出具体岗位的《工作任务书》,明确工作目标、交付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对供应商交付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提出管理建议,但不得直接对派出的外包人员进行排班、考勤、奖惩等日常行政管理。

5.2.考核机制:实行年度考核”,供应商及公司对派驻人员进行考核结果与外包服务费用、人员留存挂钩。

5.3.年度考核: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制定考核方案,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及派出人员的履约表现进行联合评估。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外包服务协议或调整服务费用的依据。对于采购人提出的人员更换要求,应由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正式通知,说明理由,由供应商依其内部管理规定执行人员更换程序。

5.4.纪律约束:外包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密规定、融资担保行业从业规范,签订《保密承诺书》,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客户信息及业务数据。

6.人员退回与更换

6.1外包人员出现以下情形,公司可要求服务商无条件更换:试用期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泄露保密信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身体原因无法履职等。

6.2服务商需在收到更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更换,确保工作无缝衔接,更换产生的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7.人员薪酬福利标准

7.1基础综合薪资:为保证服务团队的稳定性和服务质量,供应商应确保其派出的外包人员所获得的综合劳动报酬(含工资、奖金、津贴等)不低于市场同类岗位的合理水平。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在其服务方案中明确承诺其支付给外包人员的薪资福利构成及标准,该标准作为采购人监督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参考依据。

7.2法定休假权益:外包人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各类带薪休假福利,日常作息及休息制度遵循公司现场管理要求执行。

8.费用结算流程及规则

8.1按月完成全流程对账结算:

1)按月统计核对外包人员月度考勤数据;

2)核实在岗实际服务人数;

3)外包服务方根据公司提供的考勤、人数、整理出具正式外包服务费结算单据;

4)公司完成结算单据审核确认,审核无误后按照约定付款周期完成费用拨付。

8.2费用包含范围:按月结算的外包服务费,全额包含外包服务人员固定综合工资、五险一金企业承担部分、人员管理服务费等全部常规用工成本。

8.3额外费用结算:外包人员服务期间产生的外勤差旅费、业务接待费等不包含在月度固定外包服务费内,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凭有效票据据实核算、单独结算。

8.4结算原则:所有费用核算严格遵循双方签订外包合作协议约定标准,做到账目清晰、凭证齐全、据实核算,无隐性收费、无额外乱加费用,保障公司费用支出合规可控。

9.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劳务外包”“人力资源服务

9.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外包经营相关资质,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劳动纠纷失信记录。

9.2怒江州内注册或设有固定服务网点,具备2年以上劳务外包服务经验,熟悉本地劳动政策。

9.3拥有完善的人员招聘、培训、薪酬发放、社保缴纳、劳动纠纷处理体系,能快速响应采购人需求。

9.4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能提供合规发票及足额履约担保。

9.5保密要求:供应商及其指派的所有服务人员,应对在合作期间知悉的采购人未公开的岗位信息、薪酬数据、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业务数据、技术资料及经营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此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失效,有效期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或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三年(以先到者为准)

10、采购文件电子文档的获取

10.1获取时间:202663-6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10.2获取地点: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山水新城二期6号苑S1幢2号楼S-06号)

10.3获取费用:免费获取电子版文档。

11、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1.1递交截止时间202665日下午1730

11.2纸质版递交地点: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山水新城二期6号苑S1幢2号楼S-06号);

11.3电子版递交:671049716@qq.com

1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2评审会议时间及地点

12.1会议召开时间202668日;

12.2会议地点: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采购人: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山水新城二期6号苑S1幢2号楼S-06号

联系人:和欣联系电话:13988634926

第二章询价程序及评审办法

一、询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二、询价程序

询价过程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收取报价文件:由采购人、监督人员检查报价文件包装是否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及其密封完好性;

组建询价小组:采购人依法组建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有关方面部门或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含3人)单数。

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价格评比;

价格评比: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三、资格审查标准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劳务外包”或“人力资源服务”相关内容。

2.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符合第一章第9.2条至第9.5条约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备注:

询价小组将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对报价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认真、详细的评审;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所有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均不退还。

四、初步评审标准

询价小组要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价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文件应与询价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报价。

如果报价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不能通过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将不进入价格评比阶段。

报价文件封面、报价函及本询价文件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内规定要求签字、盖章页上无单位盖章,以及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

)报价文件载明的交货期限不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即超过¥150,000.00 (含)

)不满足询价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价格评比标准

本项目采购评审采用最低评价法,通过资格评审及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入价格评比阶段,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应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最终报价,所有有效报价中价格最低的供应商推荐成为本项目的第一成交候选人。

六、推荐成交候选人

询价小组依据以上“评审办法”,对询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询价结果报告,按供应商最终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给采购人,同等价位的需考虑增值服务决定成交候选人。

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确定成交人。

询价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文件都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文件。所有报价文件被否决后,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询价。

七、定标

采购人确定成交人的方法如下:

采购人应当根据询价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评审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存在下列原因之一时,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其余依此类推。

l放弃成交;

l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八、成交通知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单位收到通知书后,与公司签订第三方劳务外包服务协议协议为1年1签,明确服务范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协议签订后,按约定开展招聘工作,询价小组全程跟踪进度及服务质量。

第三章报价文件格式

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招聘劳务外包人员第三方服务项目

报价文件

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期: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发证

机关及号码

营业范围

企业现有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二)资格证明文件

报价所需提供资料

(三)报价函

致:

1.我方仔细研究了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年,按合同约定承担本项目的服务,严格执行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任务。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我公司报价为非联合体投标。

6.(其他补充说明)

7.我方承诺,本报价文件自递交截止之日起90 个日历日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不撤销或变更。

商(盖章):

销售方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劳务外包人员第三方服务协议

劳务外包人员第三方服务协议

编号:NJCG2026010007

甲方: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300799887828D

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山水新城二期6号苑S1幢2号楼S-06号商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因日常运营需要,拟通过劳务外包形式补充辅助岗位人员,以优化人力结构、降低直接用工风险。乙方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能够提供专业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法人机构。甲方通过询价采购程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招聘及劳务外包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劳务外包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自行招聘、管理并派出人员到甲方指定工作地点,按照甲方的质量与标准要求,完成特定岗位工作任务,甲方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的经营模式。乙方对其派出人员承担全部的用人单位法律责任。

1.2外包人员:指由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招聘并指派至甲方指定场所提供劳务服务,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自然人。本协议项下外包人员初始为2名,具体岗位见本协议第三条。

1.3外包服务费:指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外包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及合理利润等)所应收取的包干费用。

1.4服务地点:指甲方营业场所,即: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山水新城二期6号苑S1幢2号楼S-06号。

1.5规章制度:指甲方依法制定的,适用于甲方经营场所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保密规定及行业从业规范等。

第二条协议标的与服务期限

2.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劳务外包服务,由乙方负责招聘、建立劳动关系并管理外包人员,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外包服务成果。

2.2 本协议服务期限为壹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3 服务期限届满前30日,甲方将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合格且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协议,每次续签期限不超过一年,累计续签不超过两次。若甲方考核不合格或决定不再续签,应于服务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外包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3.1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应向甲方稳定派驻外包人员共计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行政综合岗:1名。负责行政文书处理、档案管理、会议支持、后勤协调等综合性事务。 

风控辅助专员岗:1名。协助完成风控资料整理、数据录入、台账维护、合同归档等辅助性工作。

3.2 外包人员任职基本条件:

(1) 年龄4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3) 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 

(4) 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个人征信良好; 

(5) 服从工作安排,能够适应甲方的工作节奏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4.1招聘与配置义务:乙方应独立、全权负责外包人员的招聘、筛选、面试及录用工作。乙方须确保其招聘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对所招聘人员的资质、背景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人员的招聘并派驻到岗,甲方提供必要的岗位信息支持。

4.2劳动关系管理责任:乙方是与外包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用人单位。乙方须依法与外包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全部法定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入职离职手续、建立职工名册、负责薪酬核算与发放、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人事档案、执行考勤与休假制度、处理工伤事宜等。

4.3管理及教育责任: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对其派出的外包人员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其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及服务规范。乙方应指定一名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一名服务人员,负责与甲方的日常对接,确保沟通顺畅。

4.4风险承担:因外包人员的劳动关系、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引发的任何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或因外包人员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造成自身或第三方损害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罚款、律师费、诉讼费等),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4.5更换人员义务:当外包人员出现试用期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履职等情形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要求更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新人员的更换并确保工作衔接,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4.6合规与报告义务:乙方应确保其经营资质持续有效,并应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证照副本。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人员在职、薪酬发放及社保缴纳的有效证明。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5.1业务指导与成果验收:甲方负责向外包人员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和劳动工具,明确具体工作任务、交付标准及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外包服务成果进行验收和评价。

5.2管理建议权:甲方可就外包人员的现场工作表现向乙方提出管理建议,但甲方不直接对外包人员行使属于用人单位的管理职能,如排班、考勤、奖惩、薪酬调整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关于承揽合同的规定,甲方作为定作人,主要义务是接收符合要求的工作成果。

5.3考核权: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与乙方共同制定考核方案,对外包人员的工作绩效及乙方的整体服务质量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费用结算、协议续签及人员调整的依据。

5.4费用支付义务: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外包服务费。

5.5提供必要条件:甲方应为外包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

第六条人员管理、考核与退回

6.1 乙方派驻的外包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密规定及融资担保行业从业规范。乙方应确保其派出人员在入职前与甲方签订《保密承诺书》。

6.2 甲乙双方实施年度联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外包人员,甲方可依据本协议第4.5条要求乙方更换。乙方整体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在服务期满后不再续签协议。

6.3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所倡导的合同履行原则,基于交易习惯和合作目的向乙方提出人员管理要求,乙方应予配合。

第七条费用、结算与支付

7.1费用总额:本协议年度外包服务费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该费用为含税价,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协议所需支付的全部成本、税费及合理利润。

7.2费用范围:前述费用涵盖乙方为派驻2名外包人员所发生的全部常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外包人员的固定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福利费用、乙方管理服务费、招聘成本、人员更换成本等。外包人员服务期间因甲方业务产生的差旅费、业务接待费等额外费用,由甲方凭有效票据另行据实结算。

7.3结算流程:

(1) 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度的《外包服务费用结算申请单》,并附上经甲方确认的外包人员考勤记录、在岗人数确认单。(2) 甲方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3) 甲方在收到合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将当期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7.4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第八条保密条款

8.1 乙方承诺,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任何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数据、客户资料、薪酬体系、招聘信息及甲方提示或标明为保密的其他信息(下称保密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8.2 乙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乙方应确保其雇员、外包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本条保密义务。

8.3 此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失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本协议终止后,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直至该等信息进入公有领域为止,或自协议终止之日起满三年。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违约:若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构成严重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当年外包服务费总额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实际损失:

(1) 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限完成人员招聘或更换,经甲方催告后仍未能履行的

(2) 提供的外包人员不符合任职要求或服务质量持续不达标,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 

(3) 违反保密义务,泄露甲方保密信息的; 

(4) 乙方与其外包人员发生劳动争议,对甲方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声誉损害的;

(5) 乙方丧失法定经营资质或出现其他导致其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情形。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0.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

10.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

10.3 协议期满或按约定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处理外包人员的劳动关系,并完成工作交接。甲方对此予以必要配合。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可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13.1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3.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劳务外包人员第三方服务项目询价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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