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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分享 | 并购贷款新政助力企业“出海”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5-24 12:57:51     0
论文分享 | 并购贷款新政助力企业“出海”

【摘要】202512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简称《新规》),对2015年版《原业务指引》进行全面修订。面对中企跨境并购交易规模增长(2025年交易额244亿美元,同比增长5.2%)及境内银团贷款占比提升(87.88%)的现实需求,《新规》从支持参股型并购、增强控制权并购、优化子公司条件、放宽贷款比例与期限、明确贷款置换、优化受托支付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创新。文章认为,新政将显著提升境内银行服务企业“出海”的能力,为中企跨境并购注入新动能,并建议监管部门、银行与企业分别从政策推广、能力建设与融资工具选择上做好应对。

【主要内容】

一、跨境并购市场背景

交易规模:2025年中企跨境并购交易金额244亿美元,同比增长5.2%(路孚特数据)。

融资结构:2025年境内企业为并购筹组的国际银团贷款金额66.09亿美元,同比上升60.98%;其中境内银团提供资金占比87.88%,较20172021年平均水平提升近25个百分点(彭博数据)。

二、《新规》主要政策亮点

1. 支持参股型并购

将单次取得目标企业股权比例不低于20%的参股型交易纳入贷款支持范围。近十年中企跨境并购中参股型交易占比31.21%(彭博统计),财务投资人主导的交易占比21.05%(普华永道)。

2. 增强控制权并购纳入支持

明确已获得控制权的并购方为维持或者增强控制权均可申请贷款,为主动增持、私有化退市(2025111月港股22家私有化)提供政策空间。

3. 优化子公司要求

将子公司条件由“专门设立、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改为“主要从事投资管理”,更贴合企业通过已有境外投资平台操作的实践(如紫金矿业、海尔案例)。

4. 放宽贷款条件

控制型并购贷款比例上限从60%提高至70%,期限从7年延长至10年;参股型并购贷款维持60%7年。

5. 明确并购贷款置换

允许用于置换先期支付的并购价款,但要求首次提款与交易价款支付完成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且不得置换已获得的并购贷款。

6. 优化受托支付

对跨境场景中难以实现受托支付的(如境外交易所集中账户),允许采取其他必要方式确保资金用途合法合规。

三、三类主体建议

监管部门:可进一步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非居民并购贷款”等创新政策至全国自贸区。

银行:加强全球投资人视角的专业能力,组建“并购+行业+法律+跨境”团队,提供“融资+融智”综合服务。

企业:灵活运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优先考虑人民币中长期并购贷款以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参考文献】

张明生并购贷款新政助力企业“出海”[J].中国外汇, 2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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