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补充生产经营资金,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星新材料用自有的化工生产设备资产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金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实际融资金额和成本以合同约定为准。公司拟为亚星新材料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亚星新材料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二、交易对方(出租人)公司名称: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