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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晚清到民国,老包头的餐饮行业(四)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5-17 11:47:01     76

第四章 工人生活

第一节 各类工人在店馆内的地位与劳辛程度

旧社会,饮食行业被认为是"下九流"行业,社会地位非常低下。至于在店馆以内,由于每个工人的技术高低、责任轻重,贡献大小不同,因而他们在店馆内的地位与劳辛程度也就有所不同。略述如下:

一、"四头"师傅

这里所述"四头",是指"堂头、灶头、案头和柜头"。这是饭馆的四个关键部位,也是四大角头的所在。"四头"都须具有较高的技术业务知识,手下都配有几名帮角和学徒。他们在掌柜的统领下,分别负责一个方面的工作。他们都具有一定的生产指挥权限,是饭馆的经营骨干,在饭馆的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部分"四头"也是顶身股或财股的掌柜,因而对经营成果更加贴近和关心,在一定程度上,他们在饭馆是说了算的人物,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也是比较优厚的。

二、帮角和学徒

在饭馆从业人员中,帮角是多数,约占半数左右。帮角,顾名思义也就是师傅的助手。每个角头师傅手下都有二至三名帮角。他们往往是报酬微薄,而劳务都非常沉重:当师傅的下手,又做学徒的活计。他们过技艺不甚精通,因而实际上也还是在随师学艺。

学徒在饭馆中占相当比重,他们往往是年令小、活计重、工作时间长,且几乎没有报酬。他们处在饭馆的最低层,经常遭受掌柜或师傅的打骂,任人摆布,毫无权利。学徒三年期满以后,虽可参予二至三厘的小费分成,但不算出师(还是徒弟)。据说,必须熬到若干年后确有熟练的技术并能提升到整股参予小费分成时,才算出师。有的人在饭馆干一辈子,因无技术只能"搭下手",也不算出师。

学徒之外,饭馆还有看茶炉的、打更下夜的、挑水的等勤杂工。这些人在饭馆也属无足轻重,因而也是只有辛劳,没有什么地位。

第二节 悲惨的工人生活

旧社会,大多数工人生活很悲惨。那时人们称饮食业为"勤行"(意即以勤为本),也叫"食店行"。有这样一个顺口溜:"死了爹和娘,才住食店行;住了食店行,忘了爹和娘。"就是对工人生活的写照。饮食行业的活计既脏且累,工作时间长达十三、四个小时,社会地位一向很低,人们都看不起这个行业,一般富家子弟是不干这个行道的,只有"吃了上顿饭,没有下顿粮"的穷人家孩子或是失养的孤儿才到饭馆谋生、干活。但是当他们在饭馆立脚之后,又因为劳作过重和手头常有零花钱(经常分小费)而沾染了嫖、赌、抽等恶习。经济往往入不敷出,也就不顾及家庭了。所以,那时饮食业工人多是终生单身汉,成家立业者为数不多。

"嫖、赌、抽"三种嗜好之中,唯"抽"危害最大。当时大凡有一定技术的手艺人都抽大烟。吸烟成瘾后,人们不抽提不起精神,就不能干活。每天分小费或一,、两块,或三、五块钱,都一抽而尽。不用说成不了家,就是有家有业的,有的还把老婆孩子卖掉。王天元曾是有名的万和轩大堂官,非常精明能干,但因人老不能干了,还抽大烟,最后冻死在中山路大街上。巴海清是晋丰轩有名的面案师傅,拉面或饼铛上的手艺样样精,因为老来无养,又恶习缠身,暴尸在"死人沟"(今慈仁沟)。

在饭馆做事有一个好处,就是工人不愁没饭吃,但是衣着就成问题了。不少人衣不蔽体,与"叫化子"差不多。当时包头白茬皮袄很多,也不贵,每件不过四、五元,可是工人们买不起,往往一件油黑皮袄凑合好几个冬天,白天穿,晚上盖,年年如此。

下集预告:清代、民国政府对饮食业的管理法规

资料来源:《包头史料荟要(第十辑)》1984年5月,原标题为《包头市饮食业志(1840~1949)》

资料汇辑:黄翔,网名“阴山小虫”,包头市本土文化研究中心 秘书长、包头九原博物馆 理事、包头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 副会长。读万卷书、行千里路、尝百般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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