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2日,江西省赣酒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此前南昌高新区法院在贵州茅台诉赣酒等四企业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的一审判决。这场始于2023年江西糖酒会的品牌之争,随着二审程序的启动再度成为酒圈焦点。
案件经过:九成诉请被驳,赣酒乘势上诉
2026年3月30日,南昌高新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赣酒生肖酒使用的“斜杠三段式”标识与茅台第34474107号商标构成高度近似,背标麦穗设计与茅台第28400045号商标相似,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据此认定该部分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相关生产、销售行为,并合计赔偿经济损失9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茅台在一审中提出了总计99万元的高额索赔,但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茅台90%以上的诉讼请求,仅对上述两项特定包装元素作出侵权认定。赣酒方针对剩余不足10%的争议判决结果,依法提起上诉,坚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赣酒:江西酱香老字号,无攀附必要

赣酒前身为1953年成立的国营新干酿酒厂,是江西唯一生产酱香型白酒的企业,其核心产品“赣酒1953”占据每瓶400至800元的次高端价格带,市场主要集中在吉安和南昌等省内市场。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起,在有贵州酒神之称的付金庚老先生指导下开始生产酱香,2019年其酿造工艺被列入吉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25年“赣酒古法酿造工艺”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赣酒1953去年被江西名牌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江西名牌产品,同年荣获第十四届酒类质量检评交流会金质奖。产品全程突出“赣酒1953”品牌标识,与茅台在价格区间、销售渠道、核心消费群体上划分明确,不存在傍品牌、搭便车的必要。

在上诉中,赣酒围绕三大核心问题提出抗辩:一是茅台诉讼时未取得合法有效授权,《商标许可说明》出具于起诉之后,存在“先起诉、后补授权”的程序瑕疵;二是涉案“斜杠三段式”标识及背标麦穗设计均为白酒行业通用包装元素,并非茅台独创,赣酒1953系列拥有自主商标与原创包装设计,消费者加以一般注意力即可清晰区分;三是茅台凭借驰名商标地位,正在不合理扩张权利边界,试图以司法手段挤压地方酱酒品牌的生存空间。
茅台:名酒傍身之困,维权成本高企
茅台的立场同样有其逻辑。作为中国酱香白酒的旗帜性品牌,茅台长期饱受商标侵权困扰。据统计,有八成酒企遭遇过知识产权侵权,头部名酒企业更是重灾区。茅台一年在防伪、打假方面的各项支出高达2亿多元。2025年初至8月4日,贵州茅台共有172条开庭公告,其中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的公告达112条,高居榜首。从贵州硕贵酒业到北京二锅头酒业,茅台已多次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品牌形象。在茅台看来,任何可能造成消费者混淆的包装设计,都应该被杜绝。
然而,一审法院驳回了茅台90%以上的索赔请求,这一比例本身就透露出司法对原告合理边界的某种态度。9万元判赔与99万元索赔之间的巨大落差,暗示法院认为茅台的维权诉求并非全部站得住脚。
行业思考:三个问题等待二审答案
这场诉讼之所以引发行业关注,在于它触及了三个深层命题。其一,通用设计可以被品牌独占吗?“斜杠三段式”和麦穗设计在白酒包装中极为常见,如果这些通用元素也能被认定为侵权,大量中小酒企的市场生存空间将面临严峻挑战。其二,酒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界在哪里?头部名酒有权利维护自身品牌不受侵蚀,这是合法且必要的,但“合理维权”与“通过司法手段挤压竞争者”之间,需要司法给出清晰的分水岭。其三,酱香白酒的品类生态应该如何构建?目前从仁怀、赤水到古蔺,酱酒产区正呈现多元化发展格局,地方酱酒品牌与全国名酒并存共荣,才有利于品类整体的长期健康发展。
二审法院的终局判决,不仅关乎9万元赔偿款的归属,更将为整个酱酒市场画下一道极为关键的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