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对于公司的认知尚停留在它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是创业者梦想的载体、是赚取财富的工具这个层面。
虽然没错,但这种认知只停留在表面,没有深入理解和真正认识到公司的本质。公司的价值在于融资机制,公司本质是一个融资工具。可以从以下角度理解。
首先,从公司产生的历史角度看,公司就是资本集合的产物。航海技术的进步,新大陆的发现,海上贸易蓬勃开展,由于海上贸易需要大额资金,单靠一个人一个家族往往不够,于是集合多人投资的需求应运而生,承载和管理这些集合资金的组织就是公司。可以说,融资属性是公司与生俱来的基因。
其次,从公司核心制度角度看,核心制度完美契合了融资需求。企业组织形式,除了公司制,还有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公司核心制度是独立法人人格制度和有限责任制度。独立法人人格制度使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相互分离,尤其让公司成为承担民事责任与义务的主体,有限责任制度让股东投资行为风险可控,实现风险隔离之效果,可以让股东放开手脚进行商业投资和冒险。这是其他类型企业无法比拟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独企业的投资人都需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以说,公司核心制度服务于融资功能。
第三,从社会化大生产背景下公司的历史使命角度,融资功能永远是公司最主要的功能。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社会化大生产意味着生产要素在全球这个大市场流动,实现最优配置。过去,我们有了高速、高铁和机场,未来,我们还有火箭、卫星以及星际旅行的梦想,还需要公司继续发挥融资功能,集合资金办大事。
从根本上说,公司就是一个融资工具,股份的无限裂变让公司吸纳无限资本金成为可能,满足了成千上万投资人追逐财富的梦想。
离开融资功能,公司只会蜕变为投资人逃避责任的工具;离开融资功能,公司不是最有效率的组织形式,也不是社会化大生产组织形式的最优选择;离开融资功能,公司就没有多大的存在意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