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一座城市文化软实力的集中体现。为培育文明氛围,共建文明阿旗,做好《文明行为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5月8日,由阿鲁科尔沁旗文明办牵头,阿鲁科尔沁旗塔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赤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实践活动。
集中学习

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赤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围绕文明行为规范、倡导与鼓励、促进与保障等内容及《条例》中的创新亮点,让参会人员进一步领会《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主题实践

组织全体职工捡拾垃圾、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解读条例的条文。提倡广大群众文明出行、文明旅游,自觉遵守公共礼仪,做文明有礼好市民。
通过此次学习宣传实践活动,大家纷纷表示,作为文明单位的一员要带头践行《条例》,进一步加深文明观念,培养良好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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