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注册资本金5亿元,是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由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金融企业,江苏省首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公司坚守准公共服务职能定位,聚焦“支小支农”主责主业,致力破解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政策性担保“放大器”和“稳定器”作用。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充实人才队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计4人,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泰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6年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工作履历等条件;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现工作单位无劳动、经济及其他纠纷,符合国有企业聘用管理相关规定。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应聘人员如与公司员工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在报名时主动如实申报,否则,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泰州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taizhou.gov.cn)、“泰州财政”“泰信保”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9:00—4月25日24:00。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箱地址:tzxwdbzp@163.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3.材料要求: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压缩为1个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扫描件均为 PDF 格式,单页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材料提交后不可修改,务必确认无误后发送。
4.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完整填写并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验证报告(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5)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
(6)《诚信承诺书》(附件4,手写签名)。
(三)资格初审
2026年4月底前完成;资格初审合格者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未通过者不另行告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开考比例确认
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3:1的,先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计划数=初审合格人数÷3,向下取整);核减后仍未达3:1的,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公告。
(五)考试安排
1.笔试
2026年5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采取书面闭卷形式,主要考查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综合素养;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人数为岗位招聘计划的3倍),最后一位的同分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符合条件的面试人数不足相应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须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采取结构化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加分
(1)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加1分;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加2分;
(2)取得中级职称或AFP等经济、金融、会计类职(执)业资格的,每有1项加1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CPA、CFA证书的,每有1项加2分;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评为高级职称的,每有1项加2分;
(4)各项加分可累加,累计上限不超过5分。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6.同分处理
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先后;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再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先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均相同的,另外组织加试。
(六)体检与考察
按岗位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按时参加视为放弃。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的全面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泰州市财政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因人员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有带薪年假、节日福利、定期体检等福利待遇。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全程接受泰州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23-86888076。
1.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谢绝来访,招聘咨询电话:0523-86500199(王先生),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3.本公告由泰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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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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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泰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拟稿:王剑
审核:戴宗
审签:周守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