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节气



/清明时节雨纷纷
路上行人欲断魂/







QINGMING
清明廉洁提醒



春和景明寄哀思,清明祭扫正当时。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扎实抓好作风建设,积极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带头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落实各项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事项。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占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
五、严禁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不触犯纪律“红线”、严防死守法律“底线”。
六、严禁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或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七、严禁餐饮浪费。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要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光荣、铺张浪费可耻的意识。
八、严禁在节日期间不履职尽责、擅自离岗脱岗。严格遵守值班、带班和值守制度,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向外透露生产和经营信息。
九、严禁违反政治纪律,不在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发布、传播、讨论诋毁党、国家和公司形象的各种负面、不实信息以及不当言论。
十、严禁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工作中思想麻痹松懈、责任落实不力,或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作为、乱作为等。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做廉洁祭扫的践行者,文明新风的先行者,确保清廉、文明、安全、绿色过节,让清明节更加“清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