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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解读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3-31 14:54:56     0
重庆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解读

重庆市财政局近日出台《重庆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采购质量与效率。

01

明确适用范围与公平竞争原则

《办法》明确非招标采购包含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争性磋商四种方式,并详细界定了集中采购目录内外及各类限额标准下的具体适用情形。同时,政策重点强调了公平竞争的红线,要求采购文件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必须公平公正,严禁包含任何倾向性、歧视性条款,也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供应商名称、品牌、产地及特定规格型号。

02

严格规范采购各环节时间期限

为保障采购流程的高效与规范,《办法》对从文件发售到结果确认的各个时间节点提出了硬性指标。例如,采取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文件发售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而竞争性磋商的文件发售期和响应时间则分别不少于5个工作日和10日。此外,代理机构需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采购人则必须在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推荐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03

细化采购执行与结果核实机制

在具体执行层面,《办法》规定竞争性谈判与磋商的顺序需通过现场抽签等公平方式确定,保障供应商机会均等。对于单一来源采购,若无法与供应商商定合理价格及保证质量,必须停止商定、终止采购并书面说明理由。最后,采购人在确认采购结果时,负有严格复核的责任,必须对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产品实质性要求进行核实,坚决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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