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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3-27 22:59:47     0
《陕西省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结合近年来工作实际,我们修订印发了《陕西省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办法》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答:《办法》的核心目的是通过政银合作方式,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低门槛、低成本、高效率的专项信贷产品,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融资服务。

  二、贷款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一是执行优惠利率,原则上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00BP,不得收取保证金、咨询费、服务费等附加费用;二是单户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三是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中长期项目可延长至5年;四是贷款应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偿还借款企业其他债务,不得用于金融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不得用于投资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

  三、风险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答:风险补偿比例最高不超过贷款本金损失的85%,根据子项目特点,结合贷款额度、企业发展阶段、行业属性等因素分档设定,具体标准在子项目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四、申请风险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答:贷款已纳入子项目支持范围;贷款本金逾期满90日仍无法收回,且合作银行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并取得法院出具的立案受理通知书;或贷款虽未逾期满90日,但根据《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规定已发生信用减值、债务人履约能力显著恶化且无还款可能,且已进入司法追偿程序的;合作银行已履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等勤勉尽责义务;贷款业务真实合规,无虚假交易、违规操作等情形。

  五、怎么申请风险补偿?

  答:合作银行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托管机构提交风险补偿申请,托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规性审核,出具审核意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省财政厅对符合补偿条件的,在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托管机构拨付省级风险补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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