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惠同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汽车服务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保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确保服务质量与成本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同心县惠同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 “采购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法定条件及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
服务要求
采购人委托供应商提供日常公务出行、活动保障等合法合规场景的汽车租赁服务,服务内容包含车辆提供及配套服务(驾驶员派遣、车辆保险、日常维修保养、故障处理等)。本次服务期限暂定为三年,采用一年一签合同模式,每年度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三年期满后重新组织公开比选。
二
服务内容
1.车辆标准:车辆车龄不超过10年,行驶里程不超过20万公里,车况良好且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标准,已通过法定年度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证明;车辆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急救包、三角警示牌等法定安全设施,且安全设施在有效期内、可正常使用。
2.保险要求:供应商须为租赁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每座保险金额不低于 20 万元),保险投保主体为供应商,保险费用由供应商全额承担,保险期限覆盖整个租赁服务期间,不得出现保险断保情形。
3.驾驶员要求(如需配驾):供应商派遣的驾驶员须持有与所驾车型准驾车型相符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龄不低于 5 年,近 3 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驾驶员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公务出行管理规定,服务态度良好、具备基本公务礼仪。
4.应急响应:租赁车辆在服务期间出现非采购人原因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的,供应商须在30 分钟内响应并提供同等级别或更高标准的替代车辆;租赁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供应商须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并在48 小时内完成与保险公司的理赔对接工作,同时向采购人书面报备事故处理进展。
三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参与本次比选,须同时满足以下法定及实质性资格条件,且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 “汽车租赁” 相关经营项目;
2.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3.近 3 年(2023 年 3 月 25 日至 2026 年 3 月 25 日)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拥有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产权证明等有效材料复印件(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供应商本身),车辆数量及车型须能匹配采购人公务出行多样化需求;
5.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独立核算经营成果,且可以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符合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规定);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服务转包、分包给第三方主体。
四
报名及材料提交要求
1.报名时间:2026 年3月26 日上午 8:30 至 2026年4月1日下午 18:00(共计 5 个工作日),逾期提交的报名材料,采购人一律不予接收。
2.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交报名材料一式两份,所有材料均为纸质版,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鲜章,整套材料密封后提交(密封袋须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鲜章),材料内容须完整、清晰、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3.提交材料清单: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行业经营许可证(《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相关证明、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复印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无需提供)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及委托期限;
(3)自有车辆清单(含车辆型号、车架号、车龄、行驶里程、保险投保信息、年检情况等关键信息),并附车辆行驶证、产权证明复印件;
(4)详细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报价表(报价须明确单价、计费方式、费用包含范围等)、应急保障具体措施、驾驶员信息登记表(含驾驶证信息、无事故 / 无犯罪承诺等)、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5)近 3 年类似汽车租赁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须包含合同双方名称、服务内容、合同期限、签字盖章页等);
(6)供应商信用查询承诺书(承诺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三条第 3 款列明的失信名单,可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4.递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953-8719403 13079559977
递交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财政局一楼东侧
注:供应商提交材料时,须由经办人现场签字确认,采购人仅接收现场递交的材料,不接受邮寄、电子传输等其他方式。
五
比选流程
本次比选流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1.资格审查:采购人成立比选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实质性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资质合规性、材料完整性、真实性等,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审环节,审查结果将书面告知各供应商;
2.综合评审:评审小组将综合考量供应商的报价合理性(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车辆配置及状况、服务方案可行性、近 3 年类似项目业绩、企业信誉、服务质量保障能力等因素,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量化评审,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候选供应商名单;
3.结果公示:评审工作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 “同心县惠同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中选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 3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材料须载明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异议人名称 / 姓名、联系方式,并加盖异议人鲜章(个人须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采购人自收到有效异议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异议处理期间暂停比选后续工作;
4.确定中选供应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采购人确定最终中选供应商,并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中选结果公告;
5.签订合同:采购人在中选结果确定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供应商须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汽车租赁服务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 1 年;中选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新的中选供应商。
六
其他事项
1.供应商参与本次比选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2.供应商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参与比选的,采购人立即取消其报名 / 中选资格,且供应商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不良合作名单,永久拒绝其参与采购人后续所有采购项目;
3.本次比选的《汽车租赁服务合同》将由采购人与中选供应商根据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合同条款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核心内容;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同心县惠同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所有,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充或调整,补充 / 调整内容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同心县惠同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3 月 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