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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VS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比表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3-25 13:29:52     0
招投标VS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比表

序号

项目

《招标投标法》

《政府采购法》

1

邀请招标

投标人自主邀请招标人(大于三家)

公告邀请,供应商库或采购人推荐名单中随机确定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5日以上

5个工作日以上

3

对招标文件质疑期限

投标截止10日之内提出

获得招标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4

对开标的质疑

开标现场提出

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5

投标限价

可以设置最高限价

公布预算,也可设最高限价

6

招标文件范本

有范本

部分地区有范本

7

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

8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最低评标价法、中核评分法

9

价格分权重

不限

货物30%以上,服务10%以上

10

价格分计算

不限计算方法

规定低价优先法公式

11

评审因素

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12

评审因素客观量化要求

没有要求

要求必须客观量化

13

资格条件与采购法

法定条件+自设条件(特殊要求:同一法人不同单位不能参与同一项目;标准的招标文件中明确了不能参与投标的情形)

法定五个条件+自设条件

14

生产厂家授权

采购人自主决定

除进口产品不得将制造厂家授权书作为资格条件

15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采购人负责

16

资格预审方法

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

17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负责

采购人负责(87号令,公开招标中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5人以上单数,特殊项目7人以上单数(特殊项目:达到一定金额;公共利益、公共安全))

18

评标委员会人数

5人以上单数

5人以上单数,特殊项目7人以上单数

19

代理机构参加评标委员组长

招标人选任或选举,招标人可以担任

选举,采购人不可以担任

20

投标人不足三家

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或改变采购方式

21

评审中不足三家

可以继续评审

重新招标或改变采购方式

22

同品牌投标

同品牌且同型号只能一家

同品牌可以多家,但选择一家参加投标人排序

23

低于成本投标

投标无效

投标有效

24

中标候选人公示

要求(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不要求(只公告中标人)

25

中标人公告内容

简单

复杂(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推荐名单)

26

两阶段招标

可以(采购人不能明确提出采购需求)

不可以(需要和供应商交流,竞争性磋商、谈判;达到数额需要获财政厅批准)

27

结果异议投诉

公示期(3日-自然日)内提出

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28

重新评审

没有规定

四种情况可以

29

公告采购合同

不要求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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