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加快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函﹝2025﹞11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加快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29号)文件要求,经审核,现将拟发放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扩大社会保险补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6年3月10日至3月16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如有异议,请致电致函。
监督电话:0483-8640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