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新疆首批民营企业再贷款在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克拉玛依市落地,标志着中国人民银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红利在新疆落地见效。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了解到,再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具有调节基础货币、引导信贷投向的功能。新疆首批民营企业再贷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克拉玛依市分行和哈密市分行向辖区内4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金额总计22.3亿元。
202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设立民营企业再贷款,专项用于激励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破解长期以来民营中型企业融资“中部塌陷”困局,即民营大型企业融资渠道通畅、小微企业有专项政策扶持,而处于中间地带的民营中型企业融资可得性弱、支持力度不足的痛点,实现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全覆盖。
政策出台后,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第一时间召开政策传导会,对新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全面摸排,掌握机构信贷投放能力、合格质押品储备等情况,科学测算授信额度,确保资金投放与机构服务能力、区域民营经济发展需求同频共振。
同时,人民银行新疆分行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再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资金投放、使用、归还等各环节要求;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进行“一对一”辅导,全程协助完成账户开立、质押等全流程手续,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推动资金快速到位。
今后,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将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再贷款服务流程,发挥民营企业再贷款牵引带动作用,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聚焦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降低融资成本。
目前,新疆正全力推动触发式监管技术升级,通过搭建一体化智能监管平台、打通数据壁垒、整合多维度信息资源,推动信用监管从“人工化、碎片化”向“数字化、一体化”转型,以监管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全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作为新时代信用监管体系的突破性创新实践,触发式监管以信用风险分类为核心,将风险防控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推动监管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警”转变。该监管模式于2024年在新疆自贸试验区率先试点并取得良好成效,2025年在全疆全面推广,目前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疆实践经验。
截至目前,全自治区累计43.69万户经营主体纳入触发式监管范围,累计触发黄线预警0.73万户次、红色预警2.85万户次,监管部门已及时向3.58万户触发预警的经营主体发出失信预警提醒,实现监管精准度、企业获得感、治理现代化同步提升。通过黄红线预警机制与容错纠错机制,引导企业早发现、早整改、早修复,推动企业合规意识从“被动遵守”向“主动践行”转变;同时实行“守信免查”制度,以柔性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守信企业的干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此次触发式监管升级改造,重点围绕四大举措,分别是迭代预警指标体系,坚持科学精简与务实管用相结合,全面梳理现有指标,剔除冗余、低效、过时指标,新增重点行业、新兴领域、高频风险、民生关切类指标,构建基础指标+行业指标+专项指标三维立体指标库,稳步向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关乎民生安全的重点领域延伸,实现监管场景无死角、全覆盖;升级平台系统技术架构,深度融合数据资源,强化安全与权限管理,夯实数智监管底座;优化监管机制,健全指标动态迭代、跨部门协同等机制,提升监管高效协同水平;提档服务模式,推动监管与服务深度融合,为企业提供全周期信用服务,实现监管与企业发展双向赋能。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升级标志着新疆信用监管迈入数字化、精准化、制度化、协同化新阶段。今后将持续以信用为核心、以数据为支撑,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以高水平监管服务高质量发展。


来 源:乌鲁木齐晚报
编 辑:王 果
审 核:何丽娟 吴 迪
签 发:郭双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