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3月27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关于2026年第一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对3家企业的资质申请审查结果予以公开,3家均不合格,问题主要集中在“人员”、“参数”、“仪器设备”、“标准”、“证书”几个方面。
在人员管理方面:部分机构检测人员职称证书信息模糊、社保缴纳记录不全,无法满足全职在岗要求;更有机构存在关键岗位人员注册信息缺失、培训考核证明不规范等问题.
在标准执行方面: 部分机构对检测标准的更新重视不足。审查发现,个别机构仍在引用已作废的国家标准,或检测方法不符合最新规范要求。此外,检测能力表中参数依据缺失、标准更新滞后等现象也较为普遍,反映出机构技术管理的滞后。
在仪器设备方面: 机构存在设备配置不全、未提供检定/校准证书等问题。例如,部分关键试验装置缺失,或设备信息填写错误,直接影响了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在质量管理方面: 部分机构的质量手册编写依据滞后,缺乏必要的信息化管理制度,甚至出现申请材料签字盖章不全、地址信息不一致等低级错误,暴露出内部管理的松散。


内容来源: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点击底部“阅读原文”,可查看原网站公告。
原文及附件:
关于2026年第一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对辽宁正浩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652。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进行反映或陈述,相关材料上传至政务服务系统。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因未按格式要求逐条陈述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下载: 点击文末“查看原文”,官网下载
来源:工程质量检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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