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6日,记者从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两新”政策实施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2号)文件要求(点击跳转),现面向企业开展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支持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降低融资成本。
一、政策核心要点
(一)支持范围
支持经营主体实施设备更新且银行向其发放贷款的,以及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支持的、银行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
(二)支持领域
工业、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文旅、老旧农机具、建筑和市政、用能设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渔船、冷链设施、粮油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小水电、消费商业设施、人工智能、养老等20个领域。
(三)利率政策
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设备更新项目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按照相关固定资产贷款发放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政策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
(四)经办银行
国开行、进出口银行、农发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等共26家银行均可办理。
二、申报方式
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点击跳转)报送至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政策对接渠道
有设备更新贷款贴息申报需求的企业,请扫码进群,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将提供一对一解答、全程对接服务。

联系方式: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管理股 0750-8883449、8221877
秘书股 0750-8221836
来源: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鹤山政府网
编辑:张舜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