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非法集资手段层出不穷,不法分子往往打着“稳赚不赔”的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社交媒体、线上平台等渠道进行虚假宣传,迷惑性强、传播速度快,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对此,公众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理性投资观念,切勿轻信“一夜暴富”的陷阱,守好自己的血汗钱。
案例详情
2014年4月至2020年2月,帅某通过非法平台,以海某公司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审理查明,海某公司通过非法平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37次,所融资金主要用于海某公司的生产经营支出等。截至2021年10月31日,帅某造成实际损失1905万元。
公安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3日以被告单位海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被告人帅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一审宣判后,海某公司提起上诉,经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案件警示
本案以严厉的刑罚结果,清晰划定企业融资行为的“红线”:任何脱离国家金融监管体系,未经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无论初衷是否为生产经营,无论其通过何种“创新”渠道,均构成违法犯罪。本案警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通过银行等合法渠道解决融资需求,绝不能饮鸩止渴,触碰非法集资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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