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金融大文章的深入推进,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制度供给正持续加码。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债券机制的通知》,推出十方面优化措施,引导金融资源“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机制升级聚焦主体认定、资金用途、债券期限、配套机制等关键环节。一位接近市场的人士表示,此次优化正是在前期实践基础上,针对痛点进行精准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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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科技”识别更精准

此次优化在主体认定标准上进行了实质性扩容。除原有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七类称号外,新增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科改示范企业标杆企业、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等六类科创称号,进一步拓宽符合发行条件的科技创新主体范围。
与此同时,针对专利型科技企业,通知明确要求近两年平均科技相关产业收入占比最高,且与主营业务紧密关联的专利数量不少于30项。
这一变化背后是监管层对“硬科技”识别能力的提升——单纯靠称号可能存在“帽子大、实力小”的情况,而专利和技术收入的组合指标,更能反映企业的核心技术实力和市场转化能力。
在募集资金用途方面,此次优化引入了分层管理机制。对于近两年平均研发支出超10亿元或研发投入强度超3%的企业,募集资金可灵活使用;未达条件的,则需至少30%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建设、研发投入或并购重组。值得注意的是,民营企业发行科创债可灵活设置募集资金用途,不再强制要求一定比例用于科创项目。
一位长期跟踪债市政策的券商固收首席分析师认为,分层管理既保证了资金流向科创领域的基本盘,又给高研发投入企业更大的灵活性,符合市场化激励原则。而对民营企业的差异化安排,则回应了市场主体长期以来的心声:“民营企业融资需求多样,强制比例限制可能与其实际资金安排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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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短贷长投”难题
科技创新项目普遍存在周期长、回报慢的特点,与此前债券市场以短期品种为主的供给结构形成错配。此次通知明确,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债期限应为270天及以上,股权投资机构则需发行3年期及以上债券,以更好匹配科技研发和股权投资的资金需求。
在发行机制方面,通知鼓励股权投资机构使用“常发行计划”减少重复信息披露,并可“一次注册、多次发行”或采用“增发”机制提升融资时效。有市场人士解读称,这一设计可以有效提升募集资金获取的时效性,使融资进度更好匹配投资需求。
同时,投资端建设也被纳入此次优化范围。通知引导投资机构优化考核评价体系,鼓励遵循组合投资规律,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同时推动银行间市场科创债指数建设,鼓励银行理财、券商资管等推出指数化投资产品。
此外,评级方法的优化也被提及。通知鼓励评级机构结合科技创新行业特点,强化对核心技术、研发能力、投资业绩、管理规模等“软实力”的关注,并将科创债领域执业表现纳入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
从扩容认定标准到分层管理资金用途,从拉长期限到完善配套机制,银行间市场科创债机制在多个维度上实现了优化升级。后续,随着相关措施落地,银行间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有望迈上新台阶。
内容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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