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首批民营企业再贷款在昆明、楚雄、玉溪三个州(市)顺利落地,累计向辖区内四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民营企业再贷款9.5亿元。
这标志着民营企业再贷款政策在云南正式落地见效,为云岭大地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金融活水。
自202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设立民营企业再贷款政策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早字当先、快字为要、实字托底”,加强政策沟通,强化谋划部署,细化工作举措,有力推动政策快速落地、精准滴灌。
政策出台后,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第一时间向政府主要领导解读政策精神,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政策传导不留死角。
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一对一”政策宣讲和业务辅导,详细解读政策支持范围和操作规程,明确设立民营企业再贷款的重要意义,指导机构提前熟悉业务流程,并为其开设民营企业再贷款专用账户“绿色通道”,确保资金下达路径畅通无阻。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紧扣云南省“三大经济”重点领域,指导金融机构深入摸排了解绿色能源、有色金属新材料、现代物流、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医药等行业融资需求,做到底数清晰、有的放矢。预计此次民营企业再贷款的投放,将撬动获得政策工具支持的四家法人金融机构一季度新投放民营中小微企业贷款55.5亿元。
民营企业再贷款由中国人民银行在2026年1月设立,属于支农支小再贷款项下的专项安排。
总额度为1万亿元,其中5000亿元来自现有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划转,新增5000亿元额度用于扩展支持范围至民营中型企业。
该政策利率、期限与支农支小再贷款保持一致,实行额度单独管理模式,旨在缓解民营中型企业融资可得性相对较弱的问题,并激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民营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