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河南又出新规了!
2026年3月1日起,《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
对企业来说,这不是一份摆设的文件,而是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包” 。
今天先聊聊第一件事:融资更方便了、市场更开放了。
一、融资支持:中小企业迎来政策红利
1. 政银对接常态化
政府组织开展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对接活动,意味着什么?
简单说,政府当“红娘”,帮你对接银行。以前你可能到处找贷款渠道,现在政府会主动搭建平台,把银行请过来,面对面交流。
2. 无担保信用贷款来了
条例第20条明确规定:为诚信经营、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经营主体提供无担保信用贷款。
这对中小企业来说是个好消息。以前银行贷款往往需要抵押物,房子、车子、设备...现在信用好的企业,可以直接凭信用拿贷款,无需抵押。
3. 抵押物的范围大幅扩大
以前能抵押的东西很有限,现在呢?
车辆船舶、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应收账款、政府采购合同、商业订单、知识产权——这些都可以抵押、质押。
应收账款、订单、知识产权...这些以前在银行眼里“看不见摸不着”的资产,现在都能变成真金白银的融资工具了。
4. 禁止贷款歧视
条例第21条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对同等申请条件下经营主体的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应当保持一致,不得对中小企业等经营主体设置贷款审批歧视性规定。
这意味着什么?同样的资质、同样的申请条件,中小企业不能再被银行“另眼相看”。
5. 首贷、续贷服务保障
条例第22条提出:为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办理首贷、续贷和其他金融业务提供服务,健全授信尽职免责制度。
首贷难、续贷难,是很多中小企业的痛点。现在有了政策保障,银行不能轻易“抽贷、断贷”。
二、市场准入:外地企业也能公平参与
1. 市场准入平等
条例第12条明确:各类经营主体依法享有平等的市场准入权利,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简单说,不管你是本地企业还是外地企业,不管你是国企还是私企,在市场准入上一视同仁。
2. 外商投资放开
条例第13条规定: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要求。
这意味着什么?外资企业进入河南制造业,基本没有门槛了。
3. 打破地方保护
条例第12条还规定: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
地方政府再搞“地方保护主义”,就是违规了。
三、要素平等:资源不再看“身份”
条例第15条要求:平等使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项目申报等方面,依法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
一句话:不管你是谁,资源面前人人平等。
文字很多,接下来3天,我将陆续把对政策的学习成果和思考所得发出来,希望看到这里的朋友不吝赐教,添加我的微信,共同讨论这个议题。同时感谢大家的点赞和关注。
没有最好的融资方式,只有最合适的。建议各位老板根据自身的生产状况、资金需求与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与选择。结合企业科技属性和知识产权实力进行研判,在启动任何借款流程前,充分准备、理解条款、咨询专业人士,方能最大化融资效益,护航我们的实业行稳致远。
文章只是个人的浅见,欢迎网友的珍贵建议哟。
如有需要,欢迎扫码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