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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动向丨融资租赁公司参照执行《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2-10 16:30:53     0
监管动向丨融资租赁公司参照执行《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

近期,网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惠金融司印发了《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参照执行〈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的函》(下称《文件》),要求:

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参照《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辖内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各地要督促指导辖内融资租赁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监管规定,依法合规经营,对融资租赁公司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全面监测和及时处置风险,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减量提质,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律师评注

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虽然分由不同的监管体系监管,前者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直接监管,后者主要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管理,但二者的业务本质并无差异,本次监管部门下发文件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参照执行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管理办法,是监管层面落实“同质同类业务、统一监管规则”的重要举措,也是行业监管趋同、趋严的明确信号。

早在2020年原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2号文】相关问题回答记者问时就曾明确回复:“融资租赁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所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属于同质同类业务,应适用于相对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监管约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成立后,针对金融租赁公司制定了更多更细化的规范要求,各地金融监管局也已陆续参照金租的监管标准,修改完善对本地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要求,本次文件的出台,更是将这种地方层面的参照执行上升为全国性的监管要求,实现了监管规则的进一步统一。

此外,在司法审判层面,融资租赁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开展业务引发的纠纷,均属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范畴,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相同的裁判标准和法律依据,这也为二者适用统一的业务监管规则奠定了司法基础。

可见,本次《文件》的规定,并非监管规则的突然调整,而是对过往监管导向的延续和深化,是行业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的必然结果。从行业发展角度来看,统一的监管规则将有效解决此前两类机构因监管标准不一导致的行业发展不均衡问题,避免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利用监管差异进行监管套利,推动行业形成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参照执行更为严格、细化的金租监管规则,将倒逼行业内企业提升合规经营能力,加速淘汰不合规、经营能力弱的市场主体,契合监管层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减量提质”的监管目标,助力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从企业经营角度而言,融资租赁公司需尽快对标《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全面梳理自身业务流程、风控体系、产品设计等环节,及时整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经营行为;同时,各地监管部门后续或会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实施细则,融资租赁公司也需密切关注属地监管政策动向,确保业务经营全程合规。而从服务实体经济的角度,统一且严格的监管规则将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回归租赁业务本源,聚焦设备租赁、实体经济产业服务等核心领域,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度和质效,让融资租赁业务更好地赋能实体企业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产能升级。

整体来看,本次监管要求的落地,标志着融资租赁行业正式迈入“统一规则、从严监管、提质增效”的新阶段,行业监管的协同性和有效性将进一步提升,未来融资租赁公司的合规经营能力、风险管控能力和实体经济服务能力,将成为企业立足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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