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专业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融资方式。可质押标的涵盖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且持续有效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及商标专用权。该模式突破传统抵押贷款局限,契合中小企业资源禀赋与发展需求,通过将无形“知产”高效转化为有形“资产”,显著提升资源利用效能,有效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因缺乏不动产抵押担保而面临的融资困境。
1.单一知识产权质押就是知识产权直接作为贷款的唯一担保形式。
2.知识产权质押加第三方担保,以知识产权质押作为主要担保形式,以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3.质押加其他抵押物(动产或不动产)组合,以知识产权作为主要担保方式,以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抵押。
1.拟贷款企业与贷款银行初步对接,就质押物、贷款额、质押率等形成初步意见,并向银行提交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书面申请;
2.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出具预(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3.银行对企业的基本情况按银行贷款规定进行审查,并对企业提交的其他资料及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评估结果进行审核;
4.银行在审核后若认为企业的信用状况对于未来贷款本息归还的风险较高,将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补充增信措施,例如房屋抵押、担保公司的商业担保、贷款保险等;
5.向贷款行提交评估正式报告及其他资料,审批后与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及知识产权质押合同;
6.会同银行或授权相关机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或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
7.银行放款,企业还本付息。
(一)专利权质押登记所需材料
1.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请求人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服务栏目下载《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附承诺书》)
2.专利权质押合同
3.债务合同(借款合同)
4.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合法居民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或当事人签署的相关承诺书
5.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商标权质押登记所需材料
1.商标权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2.商标权质押合同
3.债务合同(借款合同)
4.商标权质押登记承诺书
5.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1.网上办理:通过互联网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进行线上办理。
2.线下办理:通过十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业务窗口受理。
1.专利权质押合同执行完,应及时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解除。如果是续贷,需重新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
2.专利权质押期间的年费缴纳一定及时,否则可能造成专利权失效,从而影响质押合同的执行。
3.相同近似商标应一并进行质权登记。
4.商标权质权登记期限届满后,该质权登记自动失效。
1.拓宽融资渠道:可以利用知识产权作为主要担保进行债权融资。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有效盘活企业无形资产,解决企业抵押难、担保难、融资难问题。
2.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可享受各地政府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贴息、担保费、评估费等补贴政策;另外,很多银行机构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均有利息控制,可以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3.促进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在知识产权强企等项目申报中有加分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也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
4.提升企业形象:通过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价值获得认可,有利于企业宣传。
1.咨询电话:0719-6102055
2.联系地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东路118号(林安国际会展中心一层北厅政务服务中心)
来源:经开区政务服务局
来稿:经开融媒通讯员熊志文
责编/熊宛露 编审/刘爱理 终审/李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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