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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中容易触犯的刑事责任 | 贷款诈骗罪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2-04 03:06:22     1
企业经营中容易触犯的刑事责任 | 贷款诈骗罪

企业经营贷款是企业经营生产中最常见的一种融资方式,作为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企业经营贷款在企业日常经营和发展扩张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在曾经的时期,广大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并不容易,时下虽有很大改善,但仍有门槛,在这种场景下,需要对容易触发的贷款诈骗的刑事责任加强注意,避免刑事风险。

一、企业经营贷款场景

曾经,企业经营贷款对国有企业倾斜,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甚至,出现主要以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以及私营业主为服务对象的企业经营贷款,旨在帮助借款人融通资金,具有贷款审批时间短、还款方式灵活的优势。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各年度金融统计数据报告等现有数据,民营企业贷款已呈现以下趋势特点:

1.总量持续增长:民营企业贷款余额从2021年的52.7万亿元增长至2024年6月末的71.8万亿元。

2.占比稳步提升:2022年新发放的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达53.5%,首次超过一半。

3.融资成本下降:新发放民营企业贷款利率从2022年的4.74%下降至2024年上半年的3.90%。

4.覆盖面扩大:有贷款余额的民营企业户数持续增加,普惠金融覆盖面不断扩大。

对企业经营贷款,若企业正常经营并按期还款,则不存在风险,但在用贷款从事可能亏损而无法按期还贷的业务前,应充分考虑避免触犯贷款诈骗罪这一罪名。

现在,企业经营贷款相对容易的场景下,更要避免其中存在的贷款诈骗罪的风险点。

二、贷款诈骗罪及其防控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起刑点低:人民币2万元

贷款诈骗罪,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提交不真实材料从金融机构贷款,起刑点很低为人民币2万元。

非法占有:客观认定的司法实践

往往有的企业主认为,因为事实上将贷款用于正常经营,即使无法还贷,并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和目的,也不构成刑事犯罪。

但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很大程度上要考察是否实际归还这一客观行为,若没有按期还贷,而贷款材料中又有不实文件材料的,就很可能被追究贷款诈骗罪。

风险防控:注意事项

(1)真实无误:申请贷款提交给金融机构的所有文件军事真实无误的,即使金融机构方面暗示可以适度包装,也不要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信息;

(2)专款专用:所获得贷款专款专用,与贷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保持一致;

(3)尽力偿还:款项到期后,即使无法全额归还,也应尽力偿还,避免分文不还的情况;

(4)事实说明:即使不能还款,应有足够的真实文件证明亏损、不能偿还的事实及原因,说明不存在主观上非法占有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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