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全球资本格局加速重塑,“资本东移”浪潮与中东经济崛起形成深度共振,而这一经济形势也将迪拜从一个中东区域性商贸枢纽城市,推向了国际资本市场舞台的聚光灯下。伴随迪拜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华丽登场,迪拜等中东地区的企业正在国际资本市场掀起上市浪潮:迪拜企业乐舒适(2698.HK)于2025年11月成功登陆港交所主板;中东独角兽Swvl顺利挂牌纳斯达克;中东的电信巨头VEON也完成向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的转板。可以看到,这些行动并非孤立事件,而是迪拜等中东地区企业响应中东经济多元化战略,布局全球融资、推进品牌国际化、重构估值体系的系统性战略举措。
然而,值得思考的是:为何迪拜等中东地区的企业纷纷聚焦港股与美股上市?这轮跨行业、领域的上市热潮,既体现了国际资本市场对中东资产价值的重新审视,也是中东地区的企业在全球地区冲突加剧及供应链风险不确定性升级的背景下,寻求更高市场流动性、更健全制度保障与更广阔增长空间的理性选择。有鉴于此,笔者特借本文,对迪拜及中东地区企业规划其拥抱国际资本市场的蓝图,以及与之相伴的,各国投资者得以借此浪潮投资中东资产,给出自己的一些观点和看法。
一、时代背景:
迪拜及中东地区企业港美股上市的动力与机遇
在全球资本格局重构与地区经济战略转型的双重推动下,迪拜及中东地区企业赴中国香港和美国上市的行动,在近几年呈现出明显的加速趋势。这一现象既有内生发展的逻辑驱动,也受外部资本市场制度优势与政策互联互通机遇的强力吸引。
1.1 内部推力:
迪拜企业发展的融资与扩张需求
(1)经济转型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融资需求
谋求经济转型与可持续发展,是迪拜及中东地区企业“走出去”的内生动力,这一点根植于相关国家的顶层战略设计。
以阿联酋为例,根据阿联酋政府发布的《阿联酋2050年净零排放战略倡议》(UAE Net Zero by 2050 Strategic Initiative),阿联酋承诺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这就意味着,在不远的未来,无数可再生能源、绿色基建及数字经济项目和资产将在阿联酋落地,这无疑会伴随着领域巨大的资本投入。而仅凭借银行信贷资金,可能难以满足如此体量且长周期的资金投入需求。因此,通过拥抱国际资本市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赴香港或赴美国开展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IPO)从而获得直接融资,使得迪拜及中东地区背景或基础的资产实现证券化。
(2)全球化业务拓展与品牌国际化需求
应当看到,对于迪拜及中东地区企业或资产而言,其实现在国际资本市场的IPO,其意义不仅限于融资,更是一种突破中东地域概念、融入与国际成熟资本市场和商业规则的“身份认证”。在国际资本市场实现IPO的中东地区企业,可以借此加速其全球化商业板块的扩张和布局。
港股与美股市场均对IPO企业设有明确的合规与财务指标,并且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规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与合规要求。一个中东地区的企业若得以成功在上述交易所上市,意味着该企业在技术实力、社会责任、公司治理、财务规范、业务合规等领域达到了较高的水准。这种“背书效应”极大地降低了中东地区企业在开拓亚洲和北美市场时,面临当地合作伙伴与消费者的信任成本。同时,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作为并购支付工具(Share Swap),为上市公司在海外进行产业链整合提供了更为灵活的交易模式。
(3)企业治理与国际市场规范要求的提升
中东地区家族企业众多,普遍面临代际传承与管理缺乏透明度的问题。企业在IPO过程中,会经历“痛苦但必要”的财务规范性整改、公司治理规范性整改和业务合规性整改。为了满足港交所的“同股同权”或“WVR架构”规范,或者美国SEC对于内部控制(Internal Control)的严苛标准(如SOX 404条款),中东地区企业须重构董事会结构,并建立符合国际会计准则(IFRS或US GAAP)的财务报告体系。这种由外部合规压力倒逼内部实现规范化的成果,是将传统的家族企业转变为现代化、国际化的跨国公司,而这,却恰是企业实现基业长青的制度基础。

1.2 外部引力:
港美股市场的独特优势与资本互联互通机遇
(1)港股市场的区域桥梁与监管指引优势
香港不仅是国际金融中心,更是中东资本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的法律与金融桥梁。港股市场能为迪拜及中东地区企业提供全球主权基金、对冲基金等国际资本以及独特的亚洲投资者基础,特别是通过“港股通”,纳入标的的中东地区资产可直接触达中国内地的投资人。
此外,香港的证券及期货交易法律制度,对伊斯兰金融产品(Sukuk)及绿色债券(Green Bond)有成熟的监管指引。对于这不仅符合伊斯兰教法(Shariah Compliance)的要求,也契合阿联酋的ESG投资导向。
(2)美股市场的规模优势与多样融资机制
美股拥有全球最深的资金池和最活跃、最多元化投资者群体,其流动性全球领先。美股投资者涵盖长期配置型机构、高频交易商、跨境套利资金及个人投资者,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与投资逻辑形成互补。特别是纳斯达克对科技股的支持,对于迪拜的金融科技、人工智能等初创企业而言,美股市场通常能给出更高的估值。此外,美国法律体系对于双重股权结构(Dual-class stock structure)的成熟判例与接纳度,使得创始团队在融资的同时能有效保留控制权。
(3)政策红利与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推进
近年来,中国香港与沙特、阿联酋等国家和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互动、交流频繁,不仅签订了相关备忘录、建立了信息沟通的稳定渠道,更落实到了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上。比如,港交所将阿布扎比证券交易所(Abu Dhabi Securities Exchange, ADX)及迪拜金融市场(Dubai Financial Market, DFM)纳入认可证券交易所名单(Recognized Stock Exchanges),允许在后者上市的公司选择将香港作为其第二上市地。这从法律程序上极大地简化了迪拜及中东地区企业赴港“双重上市”的合规流程。这种制度性的“互认”,大大降低了迪拜上市公司跨境上市的流程和成本,构成了当前最直接的外部引力。港美股政策红利与互联互通机制,正为迪拜上市公司提供从融资、估值到治理、扩张的全链条优势,成为其突破地域限制、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选择。
二、路径对比:
迪拜企业赴港上市 vs 赴美上市核心差异解析
如上所述,港股和美股凭借其在全球资本市场中的广泛影响力,成为许多迪拜及中东地区企业海外上市的热门选择地。如上所述(第一部分),香港作为世界金融中心城市之一,其不仅具有成熟的证券业监管规则及机制、自由的外汇管制政策、资本市场相关交易广泛适用普通法,以及良好的企业管治历史,更重要的是香港长期以来都是作为中国的离岸交易中心和国际资本市场舞台。迪拜及中东地区企业若得以在香港实现IPO,便能在迅速提高其国际认可程度的同时,取得顺利登陆大中国区,甚至整个亚太地区的“桥头堡”。而美股市场天然具有的世界最大规模的资本市场,其流动性充足,对成长型企业接纳度高,是其吸引美国以外地区企业赴美上市的核心优势。
但是,港股与美股是两条看似相似,但实际其上市路径背后的逻辑是不同的。对于寻求全球化发展的迪拜及中东地区企业而言,了解这两大市场的核心差异,是实现企业成功上市和长期发展的关键第一步。
2.1 核心维度对比
对比维度 | 香港联交所 (主板) | 美国 (以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为例) |
上市门槛 | 设有明确财务要求,具体包括三项测试,下述三种标准满足其一即可。 1.市值标准+盈利测试: (1)上市时市值至少为5亿港元; (2)过去三个财年归属于股东的利润至少为8,000万港元,其中最近一年的利润至少为3,500万港元,此前两年的总利润至少为4,500万港元; 2.市值+收入测试: (1)上市时市值至少40亿港元; | 财务要求分为四个标准,下述三种标准满足其一即可。 1.权益标准: (1)股东权益≥500万美元; (2)非限制性公开发行股票市值≥1500万美元,非限制性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00万股,发行时持股股东至少为300人; (3)营业记录不少于2个会计年度; (4)做市商不少于3名; (5)发行最低股价为4美元,收盘价为3美元; 2.市值标准: (1)股东权益≥400万美元; (2)上市证券市值≥5000万美元; (3)非限制性公开发行股票市值≥1500万美元,非限制性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00万股,发行时持股股东至少为300人; (4)做市商不少于3名; (5)发行最低股价为4美元,收盘价为2美元; 3. 净收入标准: (1)股东权益至少为400万美元; (2)非限制性公开发行股票市值≥500万美元,非限制性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00万股,发行时持股股东至少为300人; (3)最近一年或近三年中两年的净利润≥75万美元; (4)做市商不少于3名; (5)发行最低股价为4美元,收盘价为3美元; |
审批机制与周期 | 双重存档制:港交所与证监会共同审核,侧重对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规则的实质性判断。一般需要约3~4个月。 | 注册制:SEC主要审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般需要6-9个月。 |
融资效率与灵活性 | 港股IPO市场历来有散户参与度高的特点,热门新股常出现数千倍超额认购。其定价在市场化询价基础上形成,但需注意,港交所于2025年8月实施了重大改革,通过设置机构最低配售比例(40%)和新的分配机制(如机制B),显著提升了机构投资者的定价话语权,散户的中签难度相应增加。 | 机构主导定价,市场化程度高。SPAC(特殊目的收购公司) 提供一条快速上市的替代路径。 |
投资者结构 | 以亚洲(尤其是中国)机构与散户资金为主,深度连接内地资本市场。 | 汇聚全球最广泛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金、对冲基金等,流动性强。 |
合规成本与持续责任 | 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ESG信息披露要求日趋严格。 | 遵循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 GAAP),法律与披露要求极为详尽,诉讼风险较高。 |
市场特色 | 作为绿色金融枢纽,契合中东“净零”战略;港交所正积极拓展中东市场。 | 全球创新资本中心,对创新型的商业模式接受度高。 |
2.2 迪拜企业的路径选择逻辑
对于寻求国际化的迪拜及中东地区企业而言,赴港或赴美上市,本质上是选择融入两套不同的资本生态体系。对此,企业应当基于自身的业务特点、长期发展战略以及对资本市场逻辑的理解作出选择。笔者总结如下:
第一,业务根基深植于非洲、中亚等新兴市场,并希望紧密连接亚洲资本与供应链的消费型企业,将香港视为理想的上市地。这方面的典例是即将成为首家在港上市的中东总部企业——乐舒适(Softcare)。该公司被称为“非洲纸尿裤大王”,其主要业务和收入均来源于非洲市场,并已扩展至拉美和中亚。选择在香港上市,使其能够直接吸引亚洲投资者,其上市引入的基石投资者(包括南方基金、富国基金、易方达等机构)也印证了这一点。此举不仅能募集资金用于非洲本地产能扩张,也进一步成为连接亚洲资源、巩固其新兴市场优势地位的跳板。
第二,与此相对,商业模式具有全球普适性,尤其注重科技创新或品牌溢价的迪拜企业,则倾向于选择美国作为上市目的地,以获取高水平的全球流动性和估值认可。以一体化出行平台Swvl为例,这家总部位于迪拜的技术驱动型公司,旨在提供由算法驱动的公共交通解决方案。它选择通过与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合并的方式在纳斯达克上市。这种路径避免了传统IPO的复杂性,为尚处成长期的科技公司提供了更快的入场通道。
第三,对于业务布局横跨多个高增长、具有高度复杂性的区域市场,且需要顶级国际资本支持其战略转型的集团而言,美股市场提供了良好平台。全球数字运营商VEON总部设于迪拜,业务广泛分布于巴基斯坦、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孟加拉国、乌兹别克斯坦等多个新兴市场。 VEON还计划通过SPAC方式将其乌克兰子公司Kyivstar在美上市。这一商业安排体现了美股市场在支持复杂资本运作、帮助跨国企业剥离和重估特定资产方面的灵活性。
这两条路径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战略重心与投资者偏好。 选择港股,本质上是选择了“区域枢纽”的价值,即借助香港背靠中国内地、辐射亚洲的独特地位,服务于企业在新兴市场的实体业务扩张和供应链整合。而选择美股,则是着眼于其全球资本市场的优势地位,旨在利用其高效的全球资本流动性、对创新型企业的低门槛度,从而实现品牌的全球化跃升和跨越式发展。
三、实战案例:中东背景公司乐舒适赴港上市
乐舒适有限公司(Softcare Limited)(股票代码:2698.HK)是一家面向非洲、拉丁美洲及中亚等新兴市场开展业务的跨国卫生用品企业,其主营业务包括婴儿纸尿裤、婴儿拉拉裤、卫生巾及湿巾等婴儿及女性卫生用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2025年11月10日,乐舒适成功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挂牌上市。

1
公司简介
乐舒适脱胎于森大集团,为其体系内的重要业务板块,长期深耕非洲及中东新兴市场的个人护理消费品领域。为业务运营之便,集团于2022年在迪拜机场贸易区(Dubai Airport Free Zone)设立集团总部Sunmart Trading Dubai,负责原材料采购及贸易,从而在商业层面构建中东总部带领新兴市场运营的国际化结构。
在资本市场定位上,乐舒适未强调其中国背景,而是突出中东总部国际化结构的稀缺属性,填补港股长期缺乏的中东—非洲消费品上市标的空白,契合港股投资者对区域多元化资产配置的需求。
2
市场表现
根据香港联交所公告,乐舒适香港公开发售部分获认购1,813.77倍,国际配售获34.33倍认购,表现亮眼,反映出市场对“非洲+中东”稀缺消费标的的短期情绪溢价。然而,根据万得(Wind)数据,乐舒适上市一周股价回落逾 10%,提示高认购倍数更多代表市场情绪,而非估值底部。
根据招股书披露,乐舒适目前所有的8座非洲本土化工厂及51条生产线的布局,为后续盈利可持续性提供了可验证的资产基础;但招股书亦提示品牌损害、全球竞争者、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未来估值或将面临压力。
由此可见,港股市场能够为中东背景企业提供成功上市平台,但长期估值能否维持,仍取决于业绩兑现与商业模式升级。
四、文森服务概览
随着中东资金与资产双向流动的加速,总部或集团重要公司设于阿联酋的拟上市公司近年来开始现身港股与美股市场。由于阿联酋法律体系兼具大陆法与伊斯兰法色彩,且自由区与大陆区并行,上市过程一般需阿联酋当地法律顾问参与支持。本文结合本所经办的港股美股项目,试梳理就阿联酋主体的相关事项,我们力所能及的支持,以期为有意赴港股美股上市的阿联酋企业提供参考。

4.1阿联酋法律法规及特殊政策披露
阿联酋公司运营通常涉及外商投资、公司设立、雇佣关系、税务、外汇及其他合规要求。我们将根据阿联酋公司的具体情况,对所涉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梳理,并对可能影响公司合规和运营的政策变动进行风险提示。
其中,部分阿联酋自由区给予的部分免税或低税负常被认为是公司选址的核心竞争优势。对此,我们将根据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及具体自由区管理局发布的法令及政策指引,梳理阿联酋主体享受的税收优惠,确保招股书相关部分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2主体资格与股权链条
我们将查阅阿联酋政府及相关机构文件,分析阿联酋主体存续情况及是否处于良好状态(good standing);查阅阿联酋主体自设立日起历次股本变动、股东变更、董事任免情况,分析股份发行、缴付情况,以及股权是否存在负担或设置特殊权利;核查股东适格性;验证股权链路是否满足权属清晰等。
4.3业务牌照
根据阿联酋联邦、酋长国或自由区规定,我们将梳理阿联酋主体持有的有效业务许可及牌照文件情况,审查是否持有开展现有业务所需的全部政府许可、行业牌照及其他授权文件,核查其有效性、持续性及可能存在的条件或限制,并分析是否存在未获批准的经营活动或潜在被撤销的风险。
4.4公司治理与合规
我们将查阅阿联酋主体的章程文件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分析是否符合阿联酋相关法律法规并持续有效;核查管理层的任命和变动是否合法、有效;分析章程或内部规定是否对公司经营活动、资产使用或股东权利行使设置限制,并评估相关风险。
4.5重大合同
我们将对阿联酋主体历次及现有重大合同进行梳理,包括供应、客户、融资、租赁、许可及投资协议等,并对合同签署、执行、变更及履行情况进行合法性和有效性审查;并同步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合同违约或潜在争议。
4.6税务与财务合规
我们将核查阿联酋主体是否遵守阿联酋及相关税务法律法规,包括税务注册、申报及缴纳义务,并分析公司是否涉及转让定价、第三方付款安排及潜在税务争议。
4.7劳动和社会保障
我们将核查阿联酋主体的雇佣情况,包括员工人数、用工形式及福利制度,并分析是否存在劳动争议、工会或员工纠纷。我们将评估公司是否遵守当地劳动法及社会保障制度及其潜在法律风险。
4.8知识产权及资产管理
我们将核查阿联酋主体所拥有或使用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域名等的注册及有效性,并审查动产、不动产及股权等资产的权属情况及潜在担保或限制。我们将分析阿联酋主体是否具备合法持有、使用及运营资产和知识产权的权利。
4.9法律风险与争议
我们将调查阿联酋主体及其管理层是否涉及诉讼、仲裁、监管调查或潜在索赔,分析其法律、监管及合同义务的履行情况,评估潜在风险及可能的法律责任,并对可能影响上市或公司运营的重大争议进行风险提示。
4.10 其他合规要求
我们将核查阿联酋主体是否遵守环境保护、数据隐私及网络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反洗钱、反贿赂及国际制裁规定,并核查保险覆盖情况及重大理赔记录。
总结
迪拜及中东企业的赴港、赴美上市浪潮,是全球化资本流动格局重塑与区域经济战略转型共同作用下的必然产物。这股热潮的背后,既是企业为满足经济多元化与绿色转型所产生的巨大融资需求,也是其追求品牌国际化、治理现代化和估值全球化的主动战略选择。港股与美股市场凭借其独特的制度优势、资本深度及互联互通机遇,为不同发展阶段、业务属性和战略重心的迪拜企业提供了差异化的价值实现平台。无论是选择香港作为连接亚洲市场与资本的桥梁,还是登陆美国以拥抱全球流动性及创新估值体系,成功的核心都在于企业需精准匹配自身基因与市场逻辑,并在专业顾问的协助下,完成严谨的法律与财务准备,以应对跨市场上市的挑战,最终实现长期的资本价值与商业成功。

注释:
[1] EMIRATES NEWS AGENCY-WAM,https://www.wam.ae/zh/article/bkw7t32 于2025年12月31日访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https://sa.mofcom.gov.cn/jmgx/art/2025/art_5f50f42b4c8f4486a43b96baece3c65d.html,于2025年12月31日访问。
[3] HKEX香港交易所,https://www.hkex.com.hk/listing/rules-and-resources/guidance/ipo/listing-of-overseas-companies/list-of-recognised-stock-exchange?sc_lang=zh-hk,于2025年12月31日访问。
[4] 以下关于香港联交所IPO的信息参考香港交易所官网,https://www.hkex.com.hk/Join-Our-Market/IPO/Listing-with-HKEX?sc_lang=zh-HK#143C59E112E04EF48EA38BB18EBCA8D9,于2025年12月31日访问
[5] 以下关于美国纳斯达克IPO的信息参考Initial Listing Guide of Nasdaq, https://listingcenter.nasdaq.com/assets/initialguide.pdf?utm_source=chatgpt.com,以及纳斯达克官网,https://www.nasdaq.com/solutions/listings/markets/americas/ways-to-list/nasdaq-ipo-execution,均于2025年12月31日访问
[6]《财经》官网,https://www.mycaijing.com/article/detail/558389?source_id=40,于2025年12月30日访问
[7] 每日经济新闻官网,https://m.nbd.com.cn/articles/2025-11-06/4133516.html,于2025年12月30日访问
[8] SWVL公司官网,https://www.swvl.com/products/platform,于2025年12月30日访问
[9] 世界金融控股集团官网,http://www.worldfhg.com/infoshow.html?article_id=2965&brd=1,于2025年12月30日访问
[10] VEON公司官网,https://www.veon.com/,于2025年12月30日访问
[11] Gate官网,https://www.gate.com/zh/news/detail/12947734,于2025年12月30日访问
[12] 乐舒适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香港:乐舒适有限公司,2025年,第45页。
[13] 乐舒适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香港:乐舒适有限公司,2025年,第154页。
[14] 乐舒适有限公司:《香港公开发售配发结果公告》,香港交易所,2025 年 11 月 7 日,编号 GL-2025-1107,第4页。
[15] 乐舒适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香港:乐舒适有限公司,2025年,第234页。
[16] 乐舒适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香港:乐舒适有限公司,2025年,第46-73页。
作 者
文森律师事务所迪拜办公室 付慧中 田泽瑜 高夙美 陈静怡

本文及其内容仅为交流目的,不代表文森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建议或决策依据。如您需要法律建议或其他专业分析,请通过文末联系方式与文森律师事务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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