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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企业家小宝书系列第2篇:代持股份,真的安全吗?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30 19:25:56     0
上市公司企业家小宝书系列第2篇:代持股份,真的安全吗?

前言

在中国的市场经济和商业浪潮中,上市公司企业家和高管,既是创新的引领者、财富的创造者,也置身于错综复杂的法律与风险挑战之中。江湖险恶,稍有不慎,便可能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从一家企业的资本市场的融资上市,到证券合规和经营,从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到刑事犯罪与处罚,从家族财富的系统规划,到基业长青的代际传承,每一环节既牵动企业的兴衰存亡,也关系企业家个人与家族的命运走向和未来福祉。

希望这本聚焦资本市场风险防范与财富管理典型问题的小册子,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企业家和从业者们的合规宝典和行为指南。

今天推出小宝书的第2篇文章:代持股份,真的安全吗?后续会陆续连载小宝书的系列文章,欢迎关注。

目录

第一篇  资本市场生存篇 

1.上市公司实控人不可不知的风险 

2.代持股份,真的安全吗? 

3.企业家与高管的共生之道 

4.当“商战”升级为“刑战”:公司“内斗”不可触碰的红线 

5.股民为什么会告上市公司? 

6.连带赔偿责任:为什么老板和高管常“连坐” 

7.上市公司董监高:离被告席有多远? 

8.遭遇举报?上市公司危机公关与自救指南 

9.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这条“高压线”要小心 

10.上市公司的“雷”如何化解 

11.并购踩雷?上市公司“有毒资产”处置指南 

12.上市公司遭遇敲诈,如何主动破局? 

13.中介机构责任边界透视:谁应为证券欺诈“埋单” 

14.“违法薪酬退回”:造假董事、高管退回不当利益 

15.上市公司老板要求财务造假,如何守住底线 

第二篇  二级市场篇 

16.减持不是“想卖就卖”:这些红线须避开 

17.股份减持艺术:合规与收益的平衡 

18.回购条款与市值挂钩:法律效力之争 

19.定增保底条款,还有效力吗? 

20.“伪市值管理”的操纵陷阱 

21.谁在操控股价?“操纵市场”的典型手段 

22.合法交易与操纵市场?股票买卖的合规边界 

23.“马甲账户”:隐身在他人名下的投资隐患 

24.介绍股票也犯法?股票推介与内幕交易的一线之隔 

25.推介股票:如何远离内幕交易 

26.“老鼠仓”警示录:损公肥私的违法陷阱与防范之道 

第三篇  刑事篇

27.“掏空”上市公司:背信犯罪的法律边界 

28.“沉默”的代价: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29.内幕交易未获利也犯罪:法律不以盈亏论对错 

30.当“配角”也有错:操纵市场协助者难逃刑责 

31.合规到犯罪:“洗钱”罪的红线及防范 

32.出境受阻:被“边控”了怎么办? 

33.证券处罚后,何时会移交公安机关侦办? 

34.刑事拘留的“黄金24小时”:家人的正确应对 

35.刑事拘留的“黄金37天” 

36.移刑后的抉择:自首与认罪认罚? 

37.刑事立案不是“末日”,冷静应对是关键 

38.犯罪后的“求生指南”:如何减免刑责 

第四篇  财富传承篇 

39.家产传承:打破“富不过三代”魔咒 

40.非婚生子女继承:权利天平向谁倾斜 

41.“接班即失控”? 如何实现“平稳交棒” 

42.离婚财产分割:你需要知道的几个法律点 

43.“假离婚”进行财产隔离,小心赔了夫人又折兵 

44.家族财富传承,如何构建“防火墙” 

45.遗嘱执行人vs遗产管理人:财富传承 “守护者”怎么选 

46.涉港澳台或涉外婚姻,如何处理平行离婚诉讼? 

第五篇  跨境篇 

47. 海外资产安全,重新审视财富“避风港” 

48.资金出境的非法途径,你踩坑了吗? 

49.跨境资产追偿 - 必须走对的关键几步 

50.逃往境外高枕无忧?天涯海角仍法网恢恢 

51. 个人财产跨境 - 合法出海指南 

第一篇 资本市场生存篇

代持股份,真的安全吗?

资本市场中,有时企业家出于规避特定身份限制、实现隐秘持股或构建特殊资本架构等商业考量及种种原因,不方便出面直接持有股份。因此,股份代持便成为一种在商业实践中颇为常见的安排。

然而,这种名义(显名股东)与实质(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相分离的持股模式,实际并不完全安全,其法律风险与潜在隐患不容忽视。

01

股份代持行为的潜在风险

(1)对代持人(名义股东)的风险

在股份代持的法律架构中,名义股东(显名股东)并非简单的“挂名”角色,而是名义上的权利义务主体。这一身份使其暴露在多重不可控的法律风险之下,具体而言:

其一,法律责任风险。名义股东作为法律形式上的持有人,需承担股东义务与法律责任。如代持股份所涉公司对外负债且资不抵债,实际出资人未足额实缴出资,名义股东可能要在未足额缴纳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足责任。再如实际出资人利用其股份进行操纵市场等违法活动,名义股东可能因其形式上的“持有人”身份被认定为共同行为人,从而面临行政乃至刑事责任的连带追究。

其二,信用风险。名义股东的个人信用记录可能会因涉及证券违规而受损。一旦代持股份所涉公司出现违规行为,或代持安排本身引发监管调查与处罚,作为登记主体的名义股东其个人信用记录将直接受到牵连。此类负面信息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或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后,可能会对其未来的融资活动、职业发展乃至社会评价造成负面影响。

(2)对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的风险

对于实际出资人,其法律地位与权益保障亦存在显著不确定性。代持协议在实践中的效力认定复杂,且在名义股东擅自处置股份或面临外部债务时,实际出资人的权利主张往往面临重重法律障碍与权益无法保障的核心风险,最终可能导致其重大财产权益的实质性落空。

其一,在权利归属与协议效力上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非上市公司的代持纠纷中,司法实践可能认可代持协议的有效性,但针对上市公司,为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透明与交易秩序,司法实践通常倾向于否定代持协议的效力。一旦名义股东违背信义、擅自处置股份(如质押、转让)、或因离婚、继承导致股份被分割,实际出资人往往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股份,其法律救济通常被局限于债权层面,即仅能请求返还当初的出资本金及相应损失,而无法主张享有股份增值的巨大收益,导致其投资目的从根本上落空。

其二,代持股权面临被名义股东债权人追索的风险。登记于名义股东名下的股份,在法律上即被视为其个人责任财产。如果名义股东因自身其他债务纠纷成为被执行人,其名下的代持股份可能被纳入其责任财产范围,面临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并强制执行的现实风险。届时,实际出资人基于代持协议以其为“真实权利人”为由提出的权属异议,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其权利救济将陷入困境。

其三,特定投资目的落空。有时实际出资人的投资目的可能并不仅限于财务回报,而是期望借此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获取董事席位或实现战略协同。但由于身份不显名,这些与股东身份紧密关联的权利在事实上无法行使,导致其核心投资诉求落空。

其四,未来股权还原时可能面临税务风险。未来如果要将股份“还原”到实际出资人名下,该过户行为在税务监管层面可能被视为一次股权交易,从而面临高昂的所得税负。

(3)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风险

股份代持所引发的,远非仅是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私人法律争议,还可能给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带来隐患。对上市公司而言,清晰的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与合规监管的基石。代持关系的存在,无异于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埋下了一枚“不定时炸弹”。一旦该关系因利益纠纷、监管问询或名义股东自身问题而暴露,极易引发针对公司股权稳定性的质疑,进而可能引发监管机构的处罚、公司信誉的严重受损,乃至触发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

其一,信息披露违规风险。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代持行为隐匿了真实的股份归属和最终控制关系,导致公司无法准确披露“穿透”后的股东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其二,公司治理失效。实际出资人通过代持股份隐身于名义股东之后,可能对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决议进行非程序化的干预甚至操纵,规避公司正常的监督与制衡程序。这使得公司决策不透明,可能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与公正性构成持续挑战。

其三,为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提供便利。代持的隐蔽性,为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提供了便利。实际出资人可以利用其隐蔽的身份,在重大非公开信息发布前进行股票买卖,或联合多个账户操纵股价,扰乱证券市场秩序。

其四,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障碍。在公司启动再融资、并购重组等重大资本运作时,监管部门对股东进行的“穿透式”审查将使潜藏的代持问题无处遁形。代持问题的发现可能会导致监管审核程序中止甚至终止,致使公司错失至关重要的战略发展机遇,付出沉重的商业代价。

其五,引发声誉风险与信任危机。一旦代持行为被曝光,市场会质疑公司的诚信度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由此引发的公司声誉受损与投资者信心受挫,其对市值的杀伤力与长期负面影响,往往远超任何一次性的经济处罚。

02

解决方案与路径选择

解决上市公司股份代持问题的核心原则在于实现股权结构“阳光化”、“合规化”,即终结名实分离状态,使股份归属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

(1)首选方案:解除代持,进行“股权还原”

这是最彻底、最合规的解决方案。即通过合规的过户程序(如符合条件的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将股份从名义股东名下转移至实际出资人或其指定主体,使实际出资人成为法律上的股东。

然而,此路径亦伴随现实挑战:

  • 信息披露:如果过户需要公告,可能将不可避免地揭示原有的代持安排,公司及相关方可能会因此面临监管问询乃至既往违规的追责。然而,此举属于“刮骨疗毒”,是以短期阵痛换取长期合规与治理健康的代价。

  • 锁定期限制:如果所涉股份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监高持有的尚处于锁定期的股份,则在此期间无法进行转让,股权还原方案需待锁定期届满后方可实施。

  • 潜在的税务成本:过户行为可能被税务部门认定为股权转让交易,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可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需提前进行筹划与评估。

(2)次选方案:逐步减持

在股权还原面临难以逾越的法律障碍时,可由名义股东在二级市场上逐步减持股票,然后将减持所得资金在扣除税费后返还给实际出资人。

此方案的优点在于操作相对隐蔽,可以逐步缓释代持存量。但其弊端同样明显:过程漫长,实际出资人无法保有股东身份并享受股份的长期增值,且资金返还环节的合规性问题仍需审慎处理,本质上是将股权归属风险转化为资金流转风险。

建议

对于上市公司股份代持,任何侥幸心理均不足取。在当前监管态势持续“长牙带刺”的背景下,相关风险是系统性的,且被发现和处罚的概率显著提升。相较之下,明智的选择是主动进行“股权还原”,虽然短期内可能面临阵痛,却能从根本上消除公司治理的重大隐患,确保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与资本市场的信誉,保护各方利益。

我们能提供的法律服务

关于我们

刘律师曾在中央执法部门工作多年,在证券合规、证券诉讼、刑事案件处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实控人及金融高管应对立案调查、行政处罚、股民诉讼,以及涉及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民事、刑事交叉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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