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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年度业绩预告规则全解读(2026年版)@894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29 15:50:08     1
上市公司年度业绩预告规则全解读(2026年版)@894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工作即将启动。对于投资者而言,精准把握最新的业绩预告规则,是及时洞察企业经营状况、规避市场风险的关键。我们将基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2025年最新修订的规则,延续原有逻辑框架,为大家全面解读年度业绩预告的核心要求。

披露规则

根据三大交易所2025年最新规则,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进行年度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需提前披露。

2.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上一年度亏损,本年度预计实现盈利,需履行预告义务。

3.净利润同比大幅变动: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超过50%,需及时预告。

4.期末净资产为负值: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需提前披露相关情况。

5.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一定标准。

其中,不同板块对应的营业收入标准分别为

  • 主板(沪\深):低于 3 亿元

  • 科创板、创业板:低于 1 亿元

  • 北交所:低于 5000 万元

6.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则,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各交易所具体规定如下:

(1)上交所:上市公司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其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2)深交所

主板: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

创业板: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3)北交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5000 万元,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

7.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披露时间

1.年度业绩预告:三大交易所均要求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披露。

2.半年度/季度业绩预告补充要求:

  • 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净利润同比大幅变动情形之一的,需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进行预告。

  • 上交所科创板:预计半年度或季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净利润同比大幅变动情形之一的,可自愿进行业绩预告。

  • 北交所:预计半年度和季度净利润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自愿进行业绩预告。

免披露条款(仅适用于沪、深主板)

上市公司预计报告期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于披露相应业绩预告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5元,可免于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3元,可免于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

自愿披露原则

除强制性披露要求外,上市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披露业绩预告。自愿披露需继续遵循以下核心原则:

  • 公平性:披露信息需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不得向特定对象私下传递未公开信息;

  • 一致性:自愿披露的信息需与已披露信息保持一致,不得前后矛盾,避免误导投资者。

此外,业绩预告披露后若出现净利润方向性变化、与原预计金额差异较大等重大调整,需及时披露更正公告。

业绩预告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重要桥梁,2025年规则的修订进一步细化了监管要求、优化了披露机制。投资者在关注业绩预告时,需重点留意不同板块的差异化要求,以及退市风险警示相关的专项规定;上市公司则需精准把握自身板块的规则细节,规范履行披露义务。

最后提醒,证券市场规则可能根据监管需求动态调整,以上内容基于2025年最新公开规则整理,具体要求请以三大交易所官方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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