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业委会能不能绕过招标流程直接指定物业公司续约?
小编:不行,这违反程序规定。
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必须由业主大会表决,业委会只是执行机构,没有直接决定权,续约也得走正规流程:业委会提出方案→业主大会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且业主人数过半数同意)→签订合同。
如果现有物业服务还行想续约,也得先公示方案征求业主意见,再提交业主大会投票,直接指定的话,程序违规,其他业主可以向街道办或住建部门投诉撤销决定,说白了,这么大的事得大家说了算,业委会不能自己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