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粤海水务控股有限公司BWE项目法务中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W-TB-202601
项目地址:境外中国香港
项目类型:服务类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磋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
①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通过并购BWE项目,可以突破香港水处理及智慧水务硬件设备供应、安装及维保(机电业务)资质瓶颈,完善团队与本地资源通道,提高在港大型水务项目竞争力,与我司境外业务拓展战略契合度高,具备经济可行性且风险可控 ②项目主要实施内容:BWE公司于1980年在香港注册成立,注册资本约2亿港元,控股股东为YM有限公司(100%持股,隶属于港股上市公司SF建设集团,股票代码HK)。BWE公司深耕水务领域四十余年专注于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水务项目机电服务,涵盖设计、建设、设备集成及维保等核心业务,核心服务对象为香港政府部门(渠务署、水务署、房委会等),拥有牌照资质可覆盖水务机电全链条业务。BWE公司2021-2023年营收年均2.56亿港元,2024年营收4.16亿港元。
公告名称
粤海水务控股有限公司BWE项目法务中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信息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2026-01-28 09:40:00
公告结束时间:2026-02-05 09:00:00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粤海水务控股有限公司BWE项目法务中介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SW-TB-202601
报价方式:总价包干
采购控制价(元):1000000.00元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启形式: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否
保证金金额(元)
招标/采购范围
采购人近期将启动一项在香港地区开展的投资并购项目,为此,采购人拟聘请法律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投资并购项目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采购人推进本项目,从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地区的法律法规条例、国资监管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项目资料进行分析研判,参与尽职调查(含标的公司和项目相关关联公司)和访谈,了解项目情况,并按采购人要求出具法律尽调报告、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地区法律意见书(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地区法律意见书需分别由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律所单独出具并签署)、风险清单、风险报告及风险应对建议、交易方案等,就采购人推进本项目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及法律解决方案,协助、推进本项目有关沟通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的内部决策流程及推进项目实施工作; 3.按采购人要求起草、修改本项目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书,包括相关合同或协议、修改建议等,对重要法律文件需负责将外文翻译成中文; 4.负责分析本项目涉及目标企业的股权转让程序及相应法律风险,对涉及离岸交易的各项内容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5.法律顾问团队作为谈判组主要谈判人员参与本项目法律文件的谈判、起草、修订;并随时就谈判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及法律解决方案,就有关法律问题回答各方质询; 6.协助交易政府审批与合规备案、协助项目合同、协议文件,协助合同的履行;根据需要制定监督敦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文件的工作安排和计划;就合同文件的履行与合同相对方进行交涉、谈判及律师监督等工作; 7.应采购人要求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参加项目相关的会议,并提供专业意见,与本项目其他中介机构的资源共享与工作协作; 8.负责协助采购人办理项目交割手续,起草、修订或审核相关交割文件,提供交割所涉及的各项法律咨询服务,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与项目交割及合同履行相关的法律服务内容(服务期为交割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继续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9.应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因涉及中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体系,需要由内地律师事务所及香港地区律师事务所组成联合体共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联合体牵头方应为香港地区律师事务所,同时,联合体成员进行响应时需向采购人提交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的资格要求如下: A.内地律师事务所
(1)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供应商未被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公司列入黑名单;
(3) 依法成立满5年(含总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且经年检合格;
(4) 在册执业律师30名以上(含总所),内部管理规范,专业分工明确;
(5) 具有良好的声誉,且近3年(从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情况;
(6) 应指派1名牵头律师,该名牵头律师应为合伙人级别律师,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且近5年(从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内有一项服务第三方收/并购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并实现控股且项目成功签约的法律专项服务的经验;
(7) 拟指派的主办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证并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B.香港律师事务所:
(1) 供应商未被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公司列入黑名单;
(2) 遵守香港基本法且熟悉中国内地国有企业合规管理要求;
(3) 有较强专业能力,有良好职业操守,无不良执业记录;
(4) 依照有关适用法律成立满5年;
(5) 在册执业律师为15名以上;
(6) 应指派1名牵头律师,该名牵头律师应为合伙人级别律师,须长期驻港,并有15年以上取得香港律师执业证书并在香港执业的经验,且近5年(从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内有一项服务第三方收/并购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并实现控股且项目成功签约的法律专项服务的经验;
(7) 拟指派的主办律师须长期驻港,应当取得香港律师执业证书并具有10年以上相关执业经验。 注:不符合以上资格要求者,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1-28 1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2-04 18:00:00
质疑截止时间: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6-02-05 09:00:00
开标时间:2026-02-05 09:30:00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2026-01-28 12:00:00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2026-02-04 18:00:00
文件获取地点:略
开标地点:略
报名方式及详细在"律标通"微信公众号或"律标通"官网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