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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23年13号文解读:小微企业融资减税指南,一看就会用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19 18:00:07     0
财税2023年13号文解读:小微企业融资减税指南,一看就会用

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融资难、融资贵是常见难题。财税2023年13号文《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就是专门的“减负红包”,核心是通过税收优惠,鼓励金融机构给小微企业放贷,同时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而且政策能享到2027年底,干货满满且好懂实用,咱们逐点说清。

核心福利:两项税收优惠,直接省成本

这篇文件的核心的是给“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金融机构”双向减负,重点是两项免税政策,不用复杂申请,满足条件就能享。

1. 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金融机构给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单户额度≤100万元,含本数),收到的利息收入不用缴增值税。对金融机构来说,少了一笔税,就更愿意给小微企业放贷,甚至可能放宽审批门槛、下调贷款利率,最终受益的还是企业。

补充说明:按13号文原文要求,金融机构需单独核算这笔免税利息收入,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即可,无需额外申请或选择免税方式,按政策直接享受。

2. 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不用再缴印花税。虽然印花税税率不高,但积少成多也是一笔节省,而且不用额外申请,签合同后自然享受免税,流程零负担。

关键界定:谁能享?额度有啥要求?

不是所有贷款都能享优惠,这两个核心标准一定要记牢,避免踩空。

享受主体: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本公告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贷款要求:小额贷款才符合条件

重点看“单户额度”:有授信额度的,单户授信≤100万元(含本数);没有授信额度的,按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100万元(含本数)算,两者满足其一即符合条件。

实操指南:双方该怎么做?

优惠政策不用提前备案,但双方要做好对应准备,才能顺利享受,避免后续风险。

金融机构注意事项

  1. 单独核算免税利息收入:要把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分开记账,没单独核算的不能享受免税。

  2. 留存资料备查:贷款合同、企业符合小微标准的证明材料、利率计算依据等,都要妥善保存,税务机关抽查时能拿出来。

  3. 合规放贷:要确保贷款资金真正流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际使用主体和申请主体一致,不能虚报造假骗免税,否则会被取消优惠并追缴税款。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注意事项

  1. 确认贷款额度:贷款前和金融机构确认,单户额度是否在100万元(含)以内,确保符合优惠条件,避免因额度超标无法享受免税。

  2. 保存合同凭证:借款合同要收好,后续若有核查需求可及时提供,无需自己申请免税,金融机构会按政策执行。

  3. 核对自身资质:对照小微划型标准,确认自己符合条件,避免因资质不符无法享受优惠。

避坑提醒:这2个误区要避开

  • 误区一:所有小微企业贷款都免税。错!必须是单户额度≤100万元的小额贷款,超额度不享受任何一项免税政策。

  • 误区二:金融机构不用留资料。错!免税材料要留存备查,抽查无法提供会被追责。

总结:政策红利能享到2027年底

财税2023年13号文的核心就是“给小微企业融资降成本、给金融机构放贷增动力”,两项免税政策简单直接,而且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是长期福利。

建议小微企业老板、个体工商户,贷款时主动和金融机构确认优惠适用情况;金融机构做好核算和资料留存,双方配合就能把政策红利落到实处。如果有具体行业的小微判定疑问,可拨打12366税务热线咨询当地口径。


以下是原文链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8/content_68962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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