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背景
中国的金融体系是典型的银行主导型,银行贷款是企业获取外部资金的最主要途径。当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时,其与银行之间的信贷活动包含着两种替代效应。一是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信息”与“抵押品”的替代。即银行在决定是否提供贷款时,要么要求贷款者提供抵押品,要么根据信息筛选优质项目(第Ⅰ类替代效应)。二是企业在提供抵押品时“关系型抵押品”与“正规抵押品”的替代(第Ⅱ类替代效应)。即由于抵押品资产匮乏,企业还将其与政府、银行的密切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抵押品”来获取贷款,从而弥补正规抵押品的不足。
当地区的金融犯罪频发时,银行感知到风险与不确定性后势必会调整信贷决策,这很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信贷可得性与融资约束。那么,金融犯罪是否会通过企业信贷可得性影响企业融资约束?金融犯罪如何影响这两种替代效应?企业又会如何应对?本文主要探究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
研究方法和结果
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选取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这一罪名,探讨金融犯罪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及其传导机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是指故意违反国家对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从事危害国家对货币、外汇、有价证券及金融机构、证券交易机构和保险公司管理的犯罪活动,共包含三十种罪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金融犯罪。
本文搜集了中国裁判文书网在2014—2020年间公布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刑事一审判决书,按年统计各城市的判决书数量和被告人数量,使用常住人口进行标准化,得到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率的城市面板数据,将其与中国上市公司数据匹配进行实证分析。
研究发现,第一,企业所在城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率越高,企业融资约束越严重。
第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加剧了信息不对称和企业违约风险,削弱了关系型抵押品的作用,迫使银行放贷时提高对抵押品的要求,增加了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进而加剧了融资约束。
第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会让企业寻找替代性融资方式,如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
第四,涉及企业的,涉及破坏国家金融票证和存贷款管理制度以及破坏证券、股票、债券等金融市场正常交易制度的,以及刑期在3-10年的犯罪对企业融资约束的经济影响最大。
研究贡献与政策启示
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不同于传统法与金融文献研究不同经济体的法律起源差异、某一条(项)法律修订或者执法质量所产生的影响,本文重点关注现行法律制度下的违法行为,特别是金融犯罪对金融市场以及企业活动的影响。借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这一与企业关系密切的金融犯罪类型,证实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率能够加剧企业融资约束,充实了法与金融领域的相关文献。
第二,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视角,探究了银行放贷时对于抵押品的要求及其对企业信贷可得性的影响。在法律不完善和执法存在问题的情况下,银行在贷款决策中更加依赖抵押品,而企业拥有的社会关系也能够作为一种特殊抵押品帮助其获得银行贷款。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发现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让关系型抵押品缓解企业融资约束的作用消失,并让银行提高了对正规抵押品的需求,导致企业从银行获取无抵押物贷款的难度增高。
第三,丰富了地区犯罪与企业行为关系的研究。已有文献发现犯罪带来的社会效益损失和社会成本增加会转嫁到企业,而鲜有文献关注金融犯罪对企业行为的影响。本文聚焦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这一重要金融犯罪类型,为研究地区犯罪如何影响企业行为的文献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视角。
本文研究结论为打击中国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启示:
第一,持续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长期有序发展的金融市场,为企业提供透明且高效的融资市场环境。政府应出台金融犯罪治理专项方案,设立阶段性目标与长期目标,既要明确规范金融秩序的长期正向效果,也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缓解短期内金融犯罪率上升的负面影响。
第二,改善企业融资环境,通过法治与产权改革创造更多类型的抵押品。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简化抵押登记和变现程序,释放更多潜在的抵押品,比如企业的未来现金流、动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 作者简介 |

魏建,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人文社科期刊社社长、《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主编、编辑部主任。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研究领域为法经济学、法与金融,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学》(季刊)、《管理世界》、《中国工业经济》等期刊发表研究成果170余篇。

薛启航,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山东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领域为法经济学、法与金融、公司金融,在《经济学》(季刊)、《中国工业经济》、《经济学动态》、《改革》以及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Money and Finance,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e,Energy Economics等国内外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

王慧敏,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领域为法与金融、公司金融,在《经济学》(季刊)、《中国工业经济》、《经济学动态》以及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Money and Finance,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e,Journal of Applied Economics等国内外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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