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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李旭 | 大陆台资企业融资难题的金融环境因素与纾解策略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16 20:19:51     6
王华,李旭 | 大陆台资企业融资难题的金融环境因素与纾解策略

【内容摘要】

针对大陆台资企业的融资困境,本文尝试从金融环境这一视角切入,通过评估大陆金融环境相对于台资企业融资需求的适配性,揭示台企融资难题得以形成的内在机理,据此提出行之有效的纾困策略。分析结果表明,正是因为大陆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特殊的优劣势,由此促生特定的金融规制,引发银行机构的信贷偏好现象,才最终造成中小型台资企业的融资困境;具体而言,银行信贷偏好可概括为规模偏好和所有制偏好两类特征,而大陆台资企业既非国有、也非大型(多以中小型为主),加之与银行机构存在信息不对称,难免面临较高的信贷市场准入门槛。台资企业融资难题的根源在于大陆金融环境的不适配,解决融资难题的关键不在“台”,而在“中小”,即实现大陆金融系统中针对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的融资畅通。

【关键词】

台资企业;融资困境;金融环境;信贷偏好

【作者简介】

王华,男,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旭,女,博士,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助理研究员。

引  言

融资困难是大陆台资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受国际市场需求萎缩、大陆经济结构调整、货币政策从紧、新冠疫情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台资企业融资压力不断加大,而中小型企业融资更是难上加难。这一问题正成为制约台资企业实现在地化转型升级并深度参与两岸经济融合发展进程的突出障碍。

为解决台企融资难题,祖国大陆相关部门在政策供给和金融产品设计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早在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就颁布了《关于台资在大陆办银行的审批与监管问题的通知》以支持台资银行进入大陆市场。2009年《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和《海峡两岸银行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两份文件的签订,也为台资金融机构在大陆发展进一步创造了便利条件。祖国大陆国有银行也不断推出针对台企的专项贷款和便利服务,如2005年国务院台办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签署《关于支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发展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为大陆台企提供5年内300亿元人民币的开发性贷款;2008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共同为台企提供总计1300亿元人民币的专属融资贷款;2010年厦门银行设计推出台商在台资产“异地抵押”贷款业务;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再次为台企提供不低于6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支持,等等。近年来,大陆方面更通过惠台利民“31条”“26条”等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金融机构开展与大陆同业合作,并鼓励各地为台资企业提供担保融资等政府性金融服务。然而,这些措施只是一定程度缓解了台资企业的融资需求,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时至今日,台资中小企业在大陆的融资难题依然存在。

针对该问题,已有研究大多将其归咎于台资企业在大陆的“水土不服”、着重基于企业视角探讨问题成因及解决思路。例如,有研究认为台资中小企业在大陆的融资困境主要是由于台企与大陆银行信息严重不对称等因素导致的授信难度大,相应的建议是通过推进两岸货币兑换与结算、引进台资银行等方式来加以解决;还有研究认为台企经营理念保守、有效抵押品匮乏以及两岸行业标准和水平差异等才是导致其融资难的主要原因,解决途径则包括建立两岸联合征信平台以发展信用保证机构、推进融资担保机制建设、构建中小企业担保基金等。这一视角的局限性在于,台资企业的特异属性在短时间无法改观,相应的成因分析固然可能合理,但导出的解决方案(如推进两岸货币兑换与结算、建立两岸联合征信平台等)则因受限于两岸金融合作停滞而缺乏现实的可行性;而关于引进台资银行、推进融资担保机制建设等对策方案,背后还涉及更为宏观的大陆金融体系(或称金融生态环境),在整体环境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诉求局部条件的改良往往面临较多掣肘,其效果短时也难能可观。

“十四五”时期,随着大陆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大陆地区内部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也势必不断得以改善,其中关于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尤其可以为大陆台资企业融资难题的解决创造关键机遇和途径。为此,本文尝试从金融环境这一视角切入,通过评估诊断大陆金融环境相对于台资企业融资需求的适配性,分析台资企业融资难题得以形成的内在机理,并探讨更为长效的纾解策略。

一、台资企业融资困境的直接因素

自两岸开启台商对大陆直接投资以来,台企融资多是依托台湾本土银行向岛内母公司输送资金,再间接流向大陆子公司,或直接向私人自有基金、股东借贷的自主疏通模式,常见的融资渠道包括台湾地区银行境外金融中心(OBU)、香港金融机构、大陆外资银行和本土银行等。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台企经营以“飞地”模式为主、大陆用工成本较低、生产要素流动较快的情况下,上述融资方式一度给予台资企业以有力支持。但随着台商大陆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台企经营模式的逐渐转型,其融资需求更趋强化,特别是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加大,使得台资企业融资渠道不充分、结构不平衡的矛盾愈益突出。

首先,OBU资金调度管道收窄。台湾早在1997年就已经放开本地法人或自然人可以在OBU开户的条件,2001年更是放开了OBU与大陆金融机构、个人团体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然而,受限于大陆外汇法规等政策约束,加之近年来民进党当局加快对台商回流的刻意引导,OBU无论在资金使用的灵活度亦或是充裕度上都已不如从前。

其次,香港金融机构融资作用减退。香港金融市场发展成熟,资金流动速率高,以往台商依托香港进行转投资的运营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其融资提供了便利。但港资银行收费高、综合服务成本高,对于不断发展的台资中小企业而言负担过大,融资便利性已无法弥补台企日益增加的融资边际成本。

再次,大陆外资银行支持有限。外资银行设立之初为在大陆发展的外资企业提供了本土银行难以匹及的资金支持,特别是对台资银行的引进,有效降低了台企的跨区域融资交易成本。而由于外资银行具有复杂的资本和政治背景,大陆对其限制较多、谨慎度较高,致使其网点规模难有扩展,对中小企业的授信因而有限。特别是在中美贸易战之后,国际政治形势又增加了外资银行的不确定性预期,使得台资中小企业通过这一渠道的融资更加受限。

最后,大陆本土银行潜力未被充分挖掘。随着大陆金融市场快速发展,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力的传统金融机构日益壮大并对国内企业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大陆金融市场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共同发展过程中未能实现有效平衡,造成了对于中小企业融资的供需矛盾。

除上述四种间接融资渠道外,台商在大陆的直接融资渠道发展也较为缓慢。自1993年首家台资企业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以来,现存大陆A股上市台企也仅有27家,其中上交所主板12家、中小板11家、创业板4家。在这27家上市台企当中,有三分之一的市值超过了百亿,规模最大的工业富联市值达到1694亿元,规模最小的艾艾精工市值也接近15亿元,呈现出上市企业数量较少、企业规模偏大的特征。尽管大陆资本市场发展多年,A股上市融资门槛偏高仍然明显制约了台资中小企业参与直接融资的可能性。

二、大陆金融环境的整体适配性简析

所谓金融环境,通常指向影响金融机构功能发挥的各类外部条件(要素)的总和;受肯·博尔丁于1966年提出的“生态经济学”概念的影响,金融环境也常被称为金融生态环境。与自然环境类似,金融环境隶属于整个金融生态系统,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导向,围绕并服务于所有金融主体;良好的金融环境是确保整个金融生态系统循环畅通、高效运行的基本保障。

关于金融环境的要素构成,已有研究主要涵盖经济基础、金融发展、社会环境、政府治理等多个方面,更广义的考察还进一步纳入了营商环境和信用环境。以台资企业的融资困境作为分析主轴,本文将大陆金融环境归结为金融基础、营商环境和社会诚信三方面要素,据此可以明晰其相对于台资企业融资需求的整体适配性特征。其中,金融基础作为衡量金融生态环境的核心要素,事关金融体系中债权形成的基本物质条件,可表征以金融产品(的形式与数量)、(与融资渠道相关的)金融结构、(决定融资效率的)金融服务等多方面特征;而营商环境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当地企业的盈利潜力与相应的偿债能力,社会诚信水平则与企业的偿债意愿以及银行的信贷风险预期紧密相关。

整体而言,若依据上述标准进行考察,可以认为当下大陆金融环境的基本面良好,特别是在营商环境和社会诚信方面改善明显。目前大陆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投资政策力度日益加大,对外(台)资企业的包容度和支持度也不断提升;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大陆地区整体营商便利度排名第31位,是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十大经济体之一。此外,“31条”“26条”等惠台政策也进一步明确了对台资企业发展的支持方针,在金融方面更涉及鼓励根据地方实际为台企增加投资提供政策支持,在台资新型金融组织的设立方面也持更加开放的态度,鼓励对融资担保等辅助业务给予特别支持等多种措施。受益于长期社会发展与大力教育投入,大陆人口素质不断提升,居民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金融从业人员高教育水平密集度尤为显著,显示出大陆金融系统信贷资产管理能力与风险防范的可控性,社会诚信因而处于向善区间。但无法回避的是,在金融基础方面仍存在较多不成熟、不完善之处,主要可归结为以下几类问题。

第一,融资产品欠丰富。目前大陆金融市场的融资产品发放主体基本为各类银行,而传统银行的信贷投放模式较为单一(以人民币贷款为主),且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发放又多以不超过1年期的短线产品为主,难以满足企业对于研发、产品线投入的长期资金需求。相比于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体系,其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除了诸如抵押、质押、信用等传统类别外,还有保理、关系判断等多样化金融产品作为补充,而中国大陆虽然城商银行数目众多,也诞生了各类金融衍生产品,但还缺乏完整的中小企业金融产品体系,多局限于阶段性、窗口期产品,企业实际可运用的、特别是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产品仍相对匮乏。传统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不足,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又较少,因而难以满足企业对融资产品的多样化需求。

第二,融资渠道不平衡。融资渠道单一是大陆金融体系不完善的突出表现之一。长期以来,大陆融资渠道主要集中于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渠道偏窄;尽管近年来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较快,但是以间接融资为主的特征并无实质改变。间接融资方式仍然是中小企业获取外源融资的主要方式,但迫于该渠道融资入围门槛依然较高,多数企业也只能以内源融资为主、外源融资为辅。此外,由于上市融资门槛同样较高,场外交易机制不健全,中小企业以直接融资方式从资本市场获得资金支持的可能性被极大限制,在“啄食顺序理论”影响下进一步提高了市场融资成本。与此同时,由于直接融资渠道有限,在市场中存在大量股权不能自由转让的企业,资金流转效率受限也加剧了融资渠道的不平衡。

第三,融资担保效能低。中小企业由于资产规模有限,难以提供合适的抵(质)押物,很难依靠自身力量获得银行贷款支持;即便有抵押物,办理抵押的审批手续和手续费又将进一步推高融资成本,这就需要依靠社会担保等融资配套服务的支持。大陆现行担保体系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抵(质)押品不足导致的融资约束现象,但也存在民营担保公司偏离业务本源、内控薄弱以及政策担保公司主业不清、模式单一的问题,更面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股东利益难以协调、业务操作缺乏规范等多层次风险和挑战,可担保范围局限性明显。融资担保体系不完善,融资辅导体系效率不彰,这些无疑都对中小企业融资准入造成巨大障碍。

第四,融资风险差异悬殊。在2014年大规模违约事件发生后,企业融资成本整体进一步攀升,企业信用利差也逐渐加大,而民营企业的上升幅度要远高于国有企业。融资成本差异自然会带来风险差异,从债券违约角度看,(作为中小企业代表的)民营企业违约风险相对较高。根据wind数据库资料显示,近年来民营企业的新增违约数量和违约金额都显著高于国有企业;即便是2020年国企债券集中到期导致阶段性违约爆发,民营企业的违约率仍然高于国有企业。在此方面,软性制度约束是造成融资风险差异的关键原因之一——总体而言,国有企业面临相对更强的体制约束效应,社会各界(尤其是银行体系)因此对其存在“隐性刚兑”预期。

本文认为,正是因为大陆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特殊的优劣势,由此促生特定的金融规制,引发银行机构的信贷偏好现象,才最终造成中小型台资企业的融资困境。以下则对此中机理做进一步具体阐述。

三、大陆金融规制下的银行信贷偏好

(一)金融规制的基本特征

1.银行机构的主导地位与信贷资源的偏向配置。目前,大陆金融体系仍然以由四大国有银行主导的银行系统为基础,银行信贷融资在社会融资规模中依然占据着主导地位。从经济效益看,银行向大型国有企业放贷,对其及时偿付能力的预期更加稳定。在预算软约束下,大型国有企业即便发生亏损,政府也会通过减少税收、提供补贴甚至追加投资或增加贷款等方式降低企业破产的可能性;这种“刚性兜底”预期使得银行授信自然会偏向大型国有企业。从政治和社会收益看,由于大陆银行多为国有性质,其信贷决策更受政府影响;地方政府为了维持国有企业就业水平和区域经济发展,往往会鼓励国有商业银行以及政府实际控制的城市商业银行增加对国有企业以及纳税更多的大型企业的贷款,而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在这一过程中难免受到挤压。

2.银行机构内部的风险规避与奖惩导向。由于大陆融资担保体系不完善、融资风险差异悬殊,商业银行在选择信贷对象时风险规避意识较强,叠加其自身国企属性,表现出强烈的风险厌恶特质。近年来,针对信贷资金流动、运作等环节的全风险管理愈加严格,一旦出现贷出资金无法收回,银行面临的损失将超出预期,从经济损失到政治损失,甚至影响到政府治理与社会稳定。信贷资源的偏向配置由此成为风险规避下必然的理性选择。同时,银行内部对于从业人员的奖惩体系也不尽合理。例如,从业人员如果将有限信贷资源给予大型或国有企业,既有稳定的高额奖金,又少有风险担忧;而若给予中小或民营企业,不但奖金波动较大,稍有不慎还可能会陷入低效续贷的恶行循环,甚至造成重罚、失业乃至终身追责的严重后果。因此,即使政府出台针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政策,在既有金融体系之下,商业银行的风险厌恶特质及其对从业人员的奖惩导向也往往使部分政策难以落地。

3.中小型、民营企业的信贷市场准入困境。大型企业抵押品价值相对较高,国有企业更有政府信誉加持,出于风险规避原则,传统银行机构通常更倾向于对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发放贷款。因此,国有及大型企业进入信贷市场的门槛较低,容易集聚相对稀缺的信贷资源,导致(未必与企业经营绩效相关的)信贷错配。与之相比,中小企业信息透明度较低,获取信贷资源的交易成本更高;金融机构要求企业提供抵押担保品以对冲由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风险,而中小、民营企业通常又难以提供足额抵押品,获得充分信贷配给的难度因而更大。

(二)银行信贷偏好的具体表现

在现有金融规制下银行主体之间相互博弈,引发在信贷投放中普遍的规模偏好和所有制偏好特征。

1.规模偏好。由于传统金融机构依旧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而企业获得贷款的几率(和金额)与其自身规模存有很大关联。大型企业可以通过企业保证、股权质押、机器抵押等多种方式进行保证类贷款或动产抵质押类贷款,而多数小企业则只能够接受厂房、商品房等不动产抵押型贷款,二者规模差异以及连带的其他禀赋差异决定了贷款准入门槛差异。已有研究普遍发现了银行授信过程中存在的规模偏好,如张捷和王霄(2002)的实证研究发现,中国大陆中小企业融资壁垒的主要因素就是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的规模歧视;张琦和陈晓红(2008)基于湖南省中小企业信贷实际调研数据的实证结果也支持中小企业面临信贷规模歧视的观点;姜永盛(2017)的调查结果则表明,企业规模越大、资产越多、寿命越长,其贷款申请遭拒的比率越低,50人以下小企业贷款申请的遭拒次数比例是500人以上企业的三倍,所获贷款的比例则仅为后者的九分之一。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情况时也发现,银行对中小微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的局面并没有太大改变,惜贷、压贷甚至抽贷、断贷的现象依然存在。

2.所有制偏好。与企业规模相关的另一关键维度是企业的所有制类型。银行同样是注重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借助非利率化条件的贷款手段实现贷款成本的间接控制,有助于企业与银行的激励相容,一定程度上缓解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控制信贷风险。因此,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会将企业所有制类型作为一项关键考量因素。针对大陆信贷市场的研究表明,企业的所有权性质对信贷资源获取有重大影响,国有企业可以在低成本信贷政策偏向下,以更低成本、更大可能性获取信贷资源;非国有企业不仅面临更冗杂的信贷流程,还要承受更高的贷款成本。根据wind数据库资料显示,近年来国有企业(包括地方国企与中央国企)中发债企业银行授信额度是民营企业授信额度的五倍之多,前者的信用评级也明显优于后者,显示两类企业在授信准入与融资成本方面的系统差异,更佐证了银行在信贷发放中的所有制偏好。

 四、台资企业融资困境的形成机理及其纾解策略

综合前述分析,可以将当前大陆金融环境对于台资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作用机理概括如下。从信贷供给角度看,大陆金融体系的多元化发展存在不足,金融市场结构较为单一,传统银行机构在金融市场中依然占据主导地位。银行对于金融业务的主导与其内化的风险防范需求之间形成难以调和的矛盾,配套金融服务体系的滞后也加剧了这一不利局面。为寻求平衡,银行实际将矛盾点转化为对外部融资信贷对象的差别化选取和对待,从而形成特定的信贷偏好:在银行内部,无论从风险规避角度还是从惩戒追责角度,业者普遍偏好国有企业;在银行外部,正式制度(如法律、利率等)与非正式制度(如道德、信仰、社会规范等)建设不足或缺失,导致全社会存在对于中小、民营企业“信用堪忧”的刻板印象,银行也因此对中小、民营企业持有审慎准入的态度。具体地,银行机构的信贷偏好可概括为规模偏好与所有制偏好两类特征:银行在向大型、国有企业投放流动资金时灵活度较高,即使某些业务隐含较高风险,对其仍然可以保持宽松态度;相反,对于中小、民营企业的长期贷款控制较严,即使常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也时常出现难贷、断贷、抽贷等现象。从融资需求角度看,台资企业既非国有,多数规模也偏中小,无法匹配银行机构的信贷偏好,因此台资企业难以实质参与到银行信贷循环系统当中,其融资需求也难以在现有金融体系中得到有效满足。概言之,大陆金融环境以及由其引致的银行机构信贷偏好的不适配,是当前台资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得以形成的主要原因。

既然大陆台资企业融资困境的根源在于其与大陆金融环境的不适配,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就不在“台”,而在“中小”——即实现大陆金融系统中针对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的融资畅通。这一目标若得以实现,台资企业因其涉“台”属性而面临的征信、质押难题也可望借助市场机制自然加以解决。为此,有必要从以下方面着手改善金融环境,进而消解对台资企业的融资约束,以促成最终融资畅通的目标。

第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着力深耕“获得信贷”领域,依照该指标的评价标准来有针对性地推动大陆金融环境的持续改善。优质的营商环境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内生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日益成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战略工程。党的二十大再次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出重要部署,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是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量化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近年来我国在这一指标上的排名表现仍不理想。当下可以此为遵循,对标世界银行评价标准和先进地区实践经验,围绕“获得信贷”指标的评测要求,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为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优质、更匹配的金融环境。

第二,强化新型融资体系中的民营力量以破除金融市场结构单一的格局。在既有金融环境下,传统商业银行有将信贷资源集中投放给大型、国有企业的内在动机,而民营金融机构以及基于互联网的创新型融资机构的建立,则可从现有市场中分化出更适配于中小企业的融资供给力量。更为丰富的融资产品与更为广泛的融资渠道,将有助于实现金融资源的协调有效配置。现实中,台湾岛内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较低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得益于发达的民营金融体系。大陆在支持民营机构融入金融市场体系的路径探索上也已初见成效,但由于监管与创新的内在矛盾,整体金融环境还难以彻底摆脱传统模式的制约。为此,一方面要积极营造鼓励信贷产品和融资模式创新的宽松氛围,另一方面也要在管上及时跟进,在确保不会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适当增强包容性(例如可遵循对于民营金融体系“适度监管、先试后设”的渐进式发展思路)。通过构建起一种类似于跷跷板式的动态风险与利益平衡机制,在市场演化中形塑传统银行机构与新型民营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协同互补关系。

第三,推动金融机构多元化发展以切实消解信贷主体的风险规避动机。大陆金融市场结构相对单一的格局促成了资金过度集中、而投放又过于分散的信贷模式,突出表现为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几乎承担了企业自日常周转到经营生产、再到转型升级的所有资金供给。这一模式固然可以极大助推企业经营的规模效应,而一旦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增强,极易导致严重的连锁式信贷违约。只有当金融体系中存在多元信贷主体时,各自拥有不同的优势业务与市场区隔,才能将有限资源分散(但又精准)投放至不同领域、服务于不同用途,从而实现信贷资源与企业资金需求的有效匹配,进而发挥资金的最大信贷效益。例如,传统银行可以主要投放流动资金,风投机构则专注于补充投资本金等(当然银行也可以成立不同部门去做专项贷款业务)。

第四,调整银行内部激励机制,确立新的奖惩导向。在两岸促统促融大背景下,针对传统金融机构,调整其内部风控约束与激励机制,合理设计市场化融资方案、适度配置政策性融资产品将是可行的基本策略。其中,企业市场化融资行为尚不涉及银行内部的激励机制问题,而政策性融资产品的投放则隐含潜在风险,在精准投放的基础上自上而下配套推进合理的奖惩方式,将是决定融资方案能否落地的关键所在。为此,传统金融机构在风控约束机制的调整设计上,可考虑搭配一定的行政性任务考核指标,在成本最小化原则下配置政策性融资产品,如此才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建立更有效的激励机制,解决从业人员惧担责、政策不落地的现实问题。另外则是要保证结果公平,不能因为针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信贷业务的属性差异而出现奖惩不一的情况,应结合风控约束机制建立市场化的动态考核模式。

第五,健全普惠金融系统检测评估体系,强化针对台资企业的普惠金融实效。随着共同富裕理念的深入人心,围绕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大陆方面已经不断加大相关政策支持,特别是强化了普惠金融政策的落实举措。2015年,国务院发布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通过完善多元化、广覆盖的机构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等方式,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但普惠金融的政策对象是所有小微企业以及农民、城镇低收入群体等,对台资企业部分则缺乏实时监管和效能评估手段。为此,可以由相关职能部门重点设计并完善针对台资企业的普惠金融监管模式(如设置监管台账等),联合涉台工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对台企享受的普惠金融专项贷款进行实施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促进普惠金融政策对台企融资支持的精准性与有效性。

第六,短期内继续深化政策支持措施。鉴于传统金融机构无法在短期内扭转信贷偏好,两岸金融合作又难有进展,期许现阶段突破台资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必须立足于传统金融机构信贷偏好的现实状况,借助既有政策进行适当引导和激励。专就政策性贷款而言,其适用对象较具不确定性,而台资企业由于经营范围相对固定,多元化程度较低,并不适应这种贷款投放模式,因此有必要结合台资企业经营特点与行业特性对政策性贷款做进一步细化。例如,针对从事高科技行业(如半导体)的台资企业可以实施专利质押贷款,针对优势传统制造行业(如塑胶制品)则可以实施未来收益权贷款等。通过分行业差异化贷款模式,既能增强台资中小企业与大陆金融机构互动粘性,提高融资供求匹配度,又能撬动更多适于台资企业的新型金融产品的开发与普及。同时,这种粘性资金的注入也有助于促动台资企业的大陆上市进程,最终形成“间接融资刺激―直接融资激活―整体融资通畅”的良性发展态势。

五、结  语

针对大陆台资企业的融资难题,本文基于对大陆金融环境的综合考察,尝试探寻造成台资企业融资困境的根源所在。分析结果表明,大陆金融环境虽然整体向好,但仍存在一定不成熟、不完善之处,包括融资产品欠丰富、融资渠道不平衡、融资信保不完善、融资风险差异悬殊等方面问题。虽然社会诚信建设逐步加强,但现实条件仍使中小、民营企业陷于弱担保、少渠道、高风险的处境。与此相伴生的银行在金融市场中的主导地位及其内部风险规避导向,最终形塑了金融机构的显性信贷偏好特征,即偏好于大型、国有企业,中小型、民营企业因此面临较高的信贷市场准入门槛。大陆台资企业既非国有、也非大型(多以中小型为主),且与银行机构存在信息不对称,相应提升后者的监管成本,因而面临现实的融资困难;即使大陆出台相应的金融扶持政策,也因银行机构内部的风控和激励机制而难以落地。

可以认为,台资企业融资难题的根源在于大陆金融环境的不适配,解决融资难题的关键不在“台”,而在“中小”。为实现大陆金融系统中针对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的融资畅通,短期内应继续深化政策支持措施,通过分行业差异化贷款模式以提高融资供求的匹配度;中长期则需要不断强化新型融资体系中的民营力量,推动金融机构多元化发展,并着力调整银行机构内部风控约束与激励机制,从而逐渐扭转银行信贷偏好、优化金融市场结构,最终增强大陆金融环境相对于台资企业融资需求的适配性。这一过程貌似间接迂回,但结合“十四五”时期大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大陆金融环境的改善乃至再造非常值得期待,台资企业融资困境的有效纾解完全可望从中获得实质助力。

本文引用格式:王华,李旭.大陆台资企业融资难题的金融环境因素与纾解策略[J].台湾研究,2024,(06):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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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于《台湾研究》2024年第6期

文章注释请参阅原文

编辑:王 超

复核:徐语晴

责编:林晓培

编审:王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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