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9日,MiniMax Group Inc.(“发行人”)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股份代号:0100.HK)。发行人是一家全球化的AI大模型公司,其旗下的大模型包括:大语言模型Minimax、视频生成模型Hailuo-02、语音生成模型Speech-02;其旗下的AI产品包括:智能Agent应用MiniMax、视觉生成平台海螺AI、音频生成工具MiniMax语音、全模态交互平台Talkie等。
一、股权结构
根据发行人公开披露的招股书文件及《北京市XXXX律师事务所关于MiniMax Group Inc.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涉及中国境内权益之境内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发行人为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境内运营实体主要包括:上海稀宇极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稀宇极智”)、北京稀宇极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稀宇极智”)、上海稀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稀宇”)、成都稀宇极智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稀宇”)、上海沐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沐梦”)。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二、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根据《法律意见书》及公开渠道查询,发行人境内运营实体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 |
1 | 上海稀宇极智 | 一般项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增值电信除外);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人工智能的技术和产品 |
3 | 上海稀宇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翻译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人工智能的技术和产品 |
3 | 北京稀宇极智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人工智能软件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系统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模型设计服务;软件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人工智能的技术和产品 |
4 | 成都稀宇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人工智能的技术和产品研发及辅助工作 |
5 | 上海沐梦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暂无实质运营业务 |
三、业务资质许可
根据《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境内运营实体的业务资质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业务资质许可情况 |
1 | 上海稀宇极智 | 上海稀宇极智于2025年6月9日就“MiniMax”模型完成备案,备案号为:Shanghai-MiniMax-202505230046。 |
2 | 上海稀宇 | (1)上海稀宇于2023年8月31日就“Abab”模型完成备案,备案号为:Shanghai-Abab-20230821。 (2)上海稀宇于2024年6月12日就“Abab 多模态”模型完成备案,备案号为:Shanghai-AbabDuoMoTai- 202405290003。 (3)上海稀宇于2023年至2025年间陆续取得9个算法备案。 |
3 | 北京稀宇极智 | 开展主营业务无需从政府主管部门获得除《营业执照》外的批准、许可、备案及登记。 |
4 | 成都稀宇 | 开展主营业务无需从政府主管部门获得除《营业执照》外的批准、许可、备案及登记。 |
5 | 上海沐梦 | 无实质运营业务,因此无需从政府主管部门获得除《营业执照》外的批准、许可、备案及登记。 |
四、境内行业监管规定
根据发行人公开披露的招股书文件,可能对发行人业务产生重要影响的与人工智能有关的境内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五、是否涉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根据《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境内运营实体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不涉及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作者介绍:

熊 明
合伙人
熊明,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和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法学院,德恒深圳跨境专委会前主任,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成员,深圳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LegalOne大湾区涉外法律服务律师15强,2025年GRCD中国出海业务年度律师,并入围2025年度ALB华中华南地区涉外业务律师大奖。熊明律师主要业务领域为公司与并购、金融、私募基金、海外投资及上市,其服务的客户包括境内外主要金融机构以及投资基金、世界500强、大型国有企业以及民营企业等。
E:xiongming@dehenglaw.com

吴子蓬
律 师
吴子蓬,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业务领域为公司与并购、私募基金、公司治理、公司境外上市等法律事务。
E:wuzipeng@dehenglaw.com

熊明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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