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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2026年信用卡不良诉讼业务委托律所代理项目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08 22:26:04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2026年信用卡不良诉讼业务委托律所代理项目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2026年信用卡不良诉讼业务委托律所代理项目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委托,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2026年信用卡不良诉讼业务委托律所代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2026年信用卡不良诉讼业务委托律所代理项目

二、招标编号:【ZZZY-ZBCG-FW-HHHT-251203】

三、项目情况:

1.招标内容:本次项目律所代理案件范围为案件全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诉前保全、调解、变更诉讼请求、执行疑异之诉的应诉,代为提起反诉、执行、强制执行,代为接收案件相关法律文件、开庭等。

2.项目预算金额:264.74万元

3.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5.中标人数量:当有效投标人家数(N)大于等于15家,则入围12家;当有效投标人家数(N)大于等于6家,小于15家,则入围N-3家;当有效投标人家数(N)小于等于5家则做流标处理。

6.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7.结算方式:采用T+3,即当月清收回款后,后三个月内结算佣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单位完成备案注册。

4. 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01月09日至2026年01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 -(详见公告正文)持报名材料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材料: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叁套,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被拒绝接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提供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映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4)提供项目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投标人提供近2025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有效票据凭证需显示缴纳信息及缴纳内容)。

(6)投标人提供近2025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单位纳税有效票据凭证(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7)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9)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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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01月30日09 时 30分,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

1. 开标时间:2026 年01月30日09 时 30分。

2.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 -详见公告正文

进入下方微信公众号“律采标讯”或直接进入“律易采”小程序中查询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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