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合肥派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07 00:15:10     0
合肥派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

合肥派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

受合肥派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国家粮食安徽交易中心)承担本次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的组织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与地点

1.交易时间:2026年1月13日上午10:30

2.报到时间:交易开始之前

3.现场交易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319号良苑大厦三楼交易大厅,参加交易的会员企业也可以通过网上直接参加交易。

二、交易数量与质量

本次计划销售2025年产中晚籼稻共计3700吨(其中竹两优雪峰丝苗1500吨),交易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实际出库数量结算,仓内合同量外如有溢余,按照成交价格销售给买方。本次交易会不提供样品,质量标准以仓库实际质量为准,有意向参与的会员须提前赴实际存储库点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品种为参考品种,买方需实地看样,未赴现场看样的,视同认可粮食质量和品种。

卖方承储库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承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成交粮食出库过程中产生的质量纠纷,可申请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国家粮食安徽交易中心)协调处理,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粮油质检机构,按照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做好纠纷粮食的质量检验工作。

看样联系人:

李祠库点周长春  电话:18056040124

新河库点王康  电话:13215658582

三、交易资格与资金

原全国政策性粮食交易统一平台的会员无需再进行报到,持原会员号和密码并交纳保证金后即可参加交易。未注册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需按中国粮食网公布所需报名资料点此查看(https://www.cereal.com.cn/html/2018/ax21536310132751.html)到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国家粮食安徽交易中心)报名取得会员号和密码后方可参加交易。 

委托方和参加交易的会员须预交保证金110元/吨(含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竞价交易会前一个工作日必须汇至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国家粮食安徽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注明“派禾稻谷交易保证金”。请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绑定的账户,避免因资金无法到账而影响参与交易。

收款单位名称: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合肥市金寨路支行

账号:20334140010100000260831

2、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新华支行

账号:520050683601000002

四、交易程序与费用

本次交易采用网上电子竞价交易方式,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参加交易的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www.grainmarket.com.cn)登录,具体方法:点击“请登录”→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交易→安徽市场,选择相应专场进行交易。每笔交易从标底价开始报价,并按每吨5元的价位递升报价。 

粮食竞价交易价格为卖方仓口价,仓口汽车板散装交货。

五、交割、验收与结算

1、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4日内按要求将全额货款一次分批汇入本公告第三条所列账户并开具出库单,合同履约时间为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

2、在规定的出库期届满之日起7日内,买卖双方未签署《验收确认单》且未向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国家粮食安徽交易中心)书面申请商务处理的,视同验收无异议出库完毕并承担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国家粮食安徽交易中心)有权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货款划入委托方账户。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51-62288842、62288811、62288850;

七、其他

参加本次交易会的会员须认真查阅附件部分的交易细则及清单,一经参与交易即视同认可并须切实履行。

附件:

1、1月13日合肥派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稻谷竞价销售交易清单.xls

2、1月13日合肥派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稻谷竞价销售交易细则.doc

3、新版地方储备交易系统使用指南.docx

4、地方储备交易系统网银出入金操作指南.docx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国家粮食安徽交易中心)

2026年1月6日

附件1:

1月13日合肥派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稻谷竞价销售交易清单

附件2:

1月13日合肥派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稻谷竞价销售交易细则

附件3:

新版地方储备交易系统

使用指南

附件4:

地方储备交易系统网银出入金

操作指南

来源:国家粮食安徽交易中心

初审:王莲萍

审核:盛国胜

终审:柏   梅

相关内容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