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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与小胖的巅峰对决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1-04 14:16:54     0
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与小胖的巅峰对决
一、概念扫盲
语言被篡改,思想就会被阉割所谓资金占用其实就是搞钱。 
账上躺好几个小目标,还要人资本家叔叔艰苦朴素、甘于清贫,与民同乐,多反人性?
人家也是人,内心也充斥着贪嗔痴慢疑,也断不了七情六欲,也喜欢岁月静好。

二、主要套路

1、纷纷鄙视

简单粗暴最高频,一般通过应收款项、预付账款等科目核算。这个科目属于资金占用报告重点照顾对象。属于资金占用的初级玩法,近年已被财技出众者纷纷鄙视。

2、迭代升级

叔叔指定供应商把搞的钱转给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

3、勃大精深

而通过预付工程款等形式占用资金近年渐成主流,大体剧情为将自有资金包装成工程款一劳永逸的流出,账面形成一个“大精深”的固定资产。

4、饱经疯爽

但通过大额预付、作价虚高等形式以在建工程的名义转移资金,也存在一定的bug,因为预付账款的付款进度很容易跟工程项目进度脱节,有时候也会扯到淡。

而以投资款的形式占用资金这个较为新颖(这招好像还能进行所谓的税务筹划,那个人美活好的爽子就用的这招,具体看:

长期股权投资偷税漏税的巅峰对决

大体剧情先把资金以投资款的形式打到第三方,然后大股东再从第三方的手里拿回去,而投资款一般通过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5、反向扶贫

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代大股东偿还债务。

6、瞒天过海

还有很多非财务形式的占用手段,如大股东利用自身的控制力,通过违规担保(暗担保)、借助第三方资金通道等手段连哄带骗、瞒天过海

7、终极大招

通过资金池将子公司或下属企业的资金归集至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控制的账户。
8、最骚操作

实际控制人将自有资金输送给客户,让客户假装回款,减少坏账增加利润、对韭当割

三、小胖暴揍

1、灵魂拷问

一言不合就并购的资本市场为啥冷清了?

可能大概也许Maybe,对待资本市场的骗子,还是刑法同志和小胖讽刺比较有效,中介机构各种花里胡哨的报告,无异于皇帝的新装。

2、联合威慑

2022年证监会、公安部等四部委出手,共同建立监管协作机制,严厉查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叔叔四件套

(1)资金挪用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具体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形,“数额较大”的标准为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较大”的标准为3万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规定:〔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3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

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以下简称《贪污贿赂解释》)规定,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形,“数额巨大”的标准为40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巨大”的标准为200万元。

4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

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2)职务侵占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具体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2022

第七十六条〔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背信弃义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或控股股东,违背忠实义务,操纵公司无偿向关联方提供资金、以明显不公条件交易等,致使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可能构成此罪。

(4)违规披露

若资金占用行为导致公司财务报表虚假记载、隐瞒重要信息,或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情况,严重损害股东或投资者利益,可能构成此罪。

四、开始对决

1、反向占用

2、关联交易包装

*ST聆达通过采购预付款、在建工程支付、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多重方式,向关联方累计转移资金6560万元,同时违规担保1.26亿元,全程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金融工具滥用

借助花里胡哨的金融产品实现资金腾挪。如新华锦集团通过非经营性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4.06亿元,涉及利用信托理财款、委托贷款等金融工具转移资金,直至半年报披露才被监管"火速"介入。

4、用途变相

ST东时则存在1.06亿元募资补充流动资金逾期未还的问题,将募集资金变相用于非指定用途,构成违规占用。

5、内控渗透

德众汽车子公司采购业务完全由实控人段坤良直接安排,绕过"申请-审批-执行"标准化流程,通过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实现资金占用,其2024年与两家关联法人的交易既未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对外披露,形成655万元非经营性占用。

小胖提示:看来上市公司老板财务状况跟小胖一样也很窘迫,连这点小钱也不放过。

6、上阵父子兵

ST升达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为偿还债务,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达9.21亿元,并违规提供担保。原实控人江昌政、其子江山、兄弟江昌浩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和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二年六个月和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7、寡廉鲜耻

言作为多伦实业(现匹凸匹)实控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文件等方式将上市公司资金划转至关联方账户,累计达1.2亿元,用于个人理财股票交易寻找刺激。法院认定其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180万元。

8、背信弃义
秦勇作为上市公司准油股份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虚假借贷高额资金或从上市公司借支高额备用金用于其实际控制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9、关门在即
截至2025年半年报,控股股东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4.06亿元。青岛证监局责令6个月内归还,若未完成整改,将依规启动规范类退市程序。目前公司正通过转让资产等方式清收资金【根据最新公告,转让资产的交易已终止】,若无法按时完成,可能面临关门大吉风险。

10、愉快还款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2015-2023年累计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4.91亿元,且未按规定披露。吉林证监局责令6个月内清收。截至2025年8月15日,已完成清收。

11、假作真时真亦假

12、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13、债券违约
2020年11月,永煤控股突然因流动资金紧张无法按期足额偿付约10亿本息金额,而当时它的账面上的货币资金还高达469.68亿。
原来,自2007年始,根据母公司河南能化的资金归集要求,永煤控股的资金被自动归集至其在河南能化设立的财务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不同于永煤控股自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可以被随时支取的货币资金,被归集的资金由河南能化财务公司负责资金的集中调度,永煤控股需经审批后方可使用。因被归集的资金由河南能化财务公司调度,上述资金事实上已由河南能化统筹用于其它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12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9条的相关规定,被河南能化财务公司调度的资金属于永煤控股债权性的往来款,被其作为货币资金予以列报,导致其合并报表层面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虚增货币资金高达861.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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