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鞍山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工作的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5-12-29 11:24:28     0
鞍山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工作的公告


鞍山市妇女联合会拟开展“聘请专业律师法律维权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工作,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附件:《鞍山市妇女联合会聘请专业律师法律维权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附件:

鞍山市妇女联合会聘请专业律师法律维权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鞍山市妇联对“鞍山市妇女联合会聘请专业律师法律维权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需求的供应商参加。

采购项目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鞍山市妇女联合会聘请专业律师法律维权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flcg20251222

三、预算金额: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数量

限价(万元)

1

法律维权服务

1.每周一至周五按时派遣专业律师在市妇联信访接待室,接待来电来访来信等妇女信访求助,为来访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帮助来访者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能够在出现个别突发情况时加班,保证问题有效处理;
2.认真填写来访(电、信)人员登记表,并做好来访人信息保密工作;
3.能够应妇联要求,协助处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特大案件,积极配合开展各类普法维权宣传活动,协助处理全国妇联维权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交办的案件;4.结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目标,应妇联需求,对妇联相关业务合同的签订提供专业支持,协助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契合妇联工作宗旨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要求;
5.不超越妇联授权行事。

1

5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在采购单位对中标人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一至二年,总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合格报价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项目要求;

4.所投服务能够提供快捷、良好的售后服务。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可到妇联办公室(鞍山市铁东区爱民街6号)获取招标文件。(请自备U盘)

九、报名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人章),若为法定代表人则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铁东区爱民街6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十一、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二、采购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妇女联合会

址:鞍山市铁东区爱民街6号

联系 人:黄 爽  

联系电话:0412-5511667

鞍山市妇女联合会
                               2025年12月22日

来源:市妇联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调研室)

相关内容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