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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诉讼“复合型人才”(中)

作者:本站编辑      2025-11-19 12:56:11     0
破产+诉讼“复合型人才”(中)

破产+诉讼“复合型人才”(中)

提起破产,大家都觉得这是给钱多、但是要命的工作,也因此劝退了很多人。周围也有朋友实习亲自感受过破产的强度,断然离去。包括我自己,最开始工作也是被破产折磨的死去活来,但我回头还是想相对客观评价一下破产。

破产包括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

先说破产重整,我个人一直觉得破产就是非诉业务,只是嵌套在司法程序中的不良资产收购,本质上还是投资那套逻辑,需要尽调、写投资方案,特殊点就在于投资款需要用来清偿债务,投资方案需要债权人表决同意,但我认为这些特殊之处不影响它的本质。

因此如果是投资人的法律顾问,律师其实有非常多非诉业务特征:(1)工作内容:尽调、写合同;(2)时间紧张:重整草案提交时间有法定限制6+3;(3)需要和管理人、主要债权人沟通谈判,确定交易前提条件、交易价款及标的、支付及交割节奏等;(4)和监管机关沟通,比如有牌照的公司、上市公司。

那对于管理人,进场之后需要清产核资、接受债权申报及审查、招募投资人、组织债权人会议并表决、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等等,就相当于管理人代替股东及管理层接管了这家非正常状态下的公司。金杜是很多大型公司的破产重整案件的管理人(比如海航),这种大项目上铺的人会很多、时间也会拉的很长,工作也非常繁琐。

再说破产清算,一般而言破产清算没有特别大的案件(因此管理人报酬也有限),原因是但凡是有继续经营可能性(重要资产、稀缺牌照),往往就会走破产重整。因此破产清算往往是法院摇号指定管理人的案件,这种情况下工作内容也仍然是繁琐的(清产核资、接管公司财务资料、办税、处理债务人企业诉讼案件、追债、处置资产、处理员工及债权人需求),但相比破产重整而言,节奏会更慢一点,因为法律没有规定时限(当然破产法庭的法官会催),而且对于一家将死公司而言,“晚死”问题也不大,远没有破产重整要求的效率。因此,红圈破产业务主要是专注于破产重整,破产清算更多是为了保住“管理人资格”、投标大型项目的一种公益服务。

我发现字数写超了,请再见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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