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定标准:详见《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申报地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
培育扶持:
一、实施分层分类服务:
1. 纳入市级或区级“服务包”
2. 纳入各级财政相关资金支持范围
3. 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提供的公益性服务
4. 推荐申报各类科技创新项目、重点研发计划及参与各类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任务
5. 推荐申请“专精特新贷””专精特新保””专精特新险”等信贷支持、担保增信、融资对接、投资推介、出口信用保险类金融信贷服务
6. 推荐给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及其他社会资本作为投资储备项目
7. 推荐参加中博会等专业展会和“创客北京”大赛等活动,开拓国内外市场
8. 提供创新成果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产品展览展示、供需对接、宣传报道等支持服务
二、推动企业上市挂牌
1. 推荐在新三板挂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企业股改、挂牌和上市提供专项服务
2. 举办企业改制上市培训班、实际控制人培训班、财务总监及董秘培训班等
3. 支持上市公司、龙头企业围绕上下游产业链开展并购重组,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方式进入资本市场
4. 支持以发行交易所公司债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一、直通条件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百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不满足直通条件,评价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可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100分)#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创型企业#科技型企业#高新科技企业
申报地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
培育扶持:
一、实施分层分类服务:
1. 纳入市级或区级“服务包”
2. 纳入各级财政相关资金支持范围
3. 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提供的公益性服务
4. 推荐申报各类科技创新项目、重点研发计划及参与各类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任务
5. 推荐申请“专精特新贷””专精特新保””专精特新险”等信贷支持、担保增信、融资对接、投资推介、出口信用保险类金融信贷服务
6. 推荐给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及其他社会资本作为投资储备项目
7. 推荐参加中博会等专业展会和“创客北京”大赛等活动,开拓国内外市场
8. 提供创新成果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产品展览展示、供需对接、宣传报道等支持服务
二、推动企业上市挂牌
1. 推荐在新三板挂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企业股改、挂牌和上市提供专项服务
2. 举办企业改制上市培训班、实际控制人培训班、财务总监及董秘培训班等
3. 支持上市公司、龙头企业围绕上下游产业链开展并购重组,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方式进入资本市场
4. 支持以发行交易所公司债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
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一、直通条件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百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不满足直通条件,评价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可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100分)#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创型企业#科技型企业#高新科技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