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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六届广西摄影作品展览征稿补充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2023-08-03 11:41:07     166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的通知》,定于2023年11月下旬举办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为做好本次展览摄影作品征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2023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第六届广西摄影作品展览

二、展出规模

 本次展览入选作品数量上限为200件(每幅/组作品为1件),在入选展览作品中,按最高不超过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作品。

三、作品内容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审美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革命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具有较高的艺术品位和昂扬向上的精神格调。作品如涉及党史重大事件、重要历史人物,应当符合中央三个历史决议精神,与中央精神不符的作品不予参评。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积极从时代之变、广西之进、人民之呼中提炼主题、萃取题材,用艺术化的语言和创作手法讴歌新时代、讲好广西故事。
(三)坚持守正创新,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努力彰显中国审美旨趣。

四、作品申报与评选

一)投稿作者应为年满18周岁的广西籍公民,或在广西工作、生活满3年(含3年)以上的非广西籍公民。
(二)作品投稿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往届入展作品不得再参展。在往届展览中曾获优秀作品的作者可继续参展参评。
(三)本届展览采用网络系统开展申报、审核、评选等工作。作者须于征稿截止时间前登录广西艺术作品展参展系统平台(http://www.gxysdasai.com/)提交作品。账号须实名注册,仅限本人投稿。投稿作者每人投稿件数不限,最多可有3件作品入展(其中优秀作品最多为1件)。
(四)作品拍摄地点必须为广西。拍摄表现形式多样,鼓励创新。
(五)类别设置
参展作品设置两大类别: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艺术类。

1.纪录类

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重要性。
 纪录类作品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交代重要或必要的背景。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投送纪录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纪录类单幅作品须在2021年1月1日后拍摄,纪录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21年1月1日后拍摄。
纪录类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
展示摄影者长期对某一内容的系统拍摄,鼓励用影像反映重大题材。作品数量限20~30幅。拍摄时间不限,拍摄时长应至少跨越3个不同的年份。
纪录类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
(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过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
(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应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依据。

2.艺术类

 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主要目的。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艺术类单幅作品须在2021年1月1日后创作,艺术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21年1月1日后创作。
(六)投稿作品彩色、黑白不限。组照、长期关注作品需按顺序上传。
(七)投稿作品上传电子文件,格式为JPEG,文件大小不大于2M,图片长边为2000像素。
(八)每件作品须在作品介绍中完整填写作品信息,包含图片说明、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内容。组照除总说明外,须按顺序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九)入选作品将统一调取作品电子版原始文件和投稿大图文件(JPG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其中纪录类作品作者还须提供用于鉴定的底片或原始影像文件(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拍摄参数等完整的原始数据)。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不按要求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十)作品评选工作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进行,评选出入选作品和优秀作品向社会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展览不收取作品参展参评费。
(二)作品入选后,可用于展览及其画册制作。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对优秀作品有优先收藏权。
(三)入选作品可作为广西摄协入会条件之一。评委会将优选120件作品按中国摄协相关规定申请累计入会积分。
(四)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组照、长期关注的作品进行调整或重组,有权对作品标题、文字进行修改。
(五)本次投稿者不得借他人名义投稿,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六)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七)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未尽事宜,由广西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办公室摄影工作部负责解释说明。联系人及电话:莫凡英、徐巧珍,0771-5622667。

附件:广西艺术作品展参赛系统投稿操作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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