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商务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邀请南亚各国商务主管部门联合举办的第7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7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南博会)将于2023年8月16—20日在云南昆明举办。
本届南博会采用线下为主、线下线上同步的方式举办,线下部分在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设置资源经济馆、口岸经济馆、园区经济馆、数字经济馆、先进制造业馆、东南亚馆、开幕式馆、南亚馆、境外馆、区域合作馆、文化旅游馆、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馆、生物医药和大健康馆、永不落幕南博会等15个展馆,展览展示面积15万平方米,并通过“南博会数字化平台”(www.csa-expo.com)同步进行呈现。同期还将举办第4届中国—南亚合作论坛、2023年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省长论坛、第16届中国—南亚商务论坛、第4届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第9届中国—南亚东南亚智库论坛、第5届中国—东南亚商务论坛等十余项会期活动。
诚邀有意开拓南亚市场的企业积极参展参会(展示范围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附件:第7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7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区域合作馆组团参展参会工作细则
(联系人:芮兵 联系电话:0377—62298379)
附件
第7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
第27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区域合作馆组团参展参会工作细则
第7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7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7届南博会)区域合作馆组团参展参会有关工作细则如下:
一、区域合作馆基本情况
(一)时间、地点、举办方式
时间:2023年8月16—20日,会期5天,第一天对专业观众开放,后4天对社会公众开放。
地点: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10号馆。
(二)区域合作馆功能定位
一是提供展示窗口,集中展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各地区在协同发展、科技创新、产业转移、重大引领性项目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及未来合作机遇。
二是深化区域合作,为国内各省区市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助力各省区市参展商、采购商高效开展经贸对接洽谈,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推动国内各省区市和云南共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三是助力对外开放,充分发挥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的独特区位优势,为国内各省区市与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国家在商品、项目、投资、科技、人文等领域开展全方位交流合作搭建平台。
二、参展事宜
(一)组、布展建议
1.组展范围。请各组展单位围绕区域合作馆功能定位,整体集中展示本省区市优势特色产业和区域合作最新成果,积极组织有意向借助南博会平台开拓云南市场、开拓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国家市场的优质特色企业携产品、技术、项目等参展。
同时,请各组展单位协助邀请当地“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参展参会,鼓励相关企业在区域合作馆中独立设置展台,或根据行业类别在第7届南博会所设置的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等专题馆中进行特装展示,南博会执委会将积极为相关企业协调展位。
2.布展搭建。请各组展单位积极申购光地展位并进行特装设计搭建,相关费用需自行承担。
3.参展要求。各省区市组织参展的单位及企业所携带的展样品须符合展区设置要求。以下产品禁止参展: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展品。
(2)涉及商标、专利、版权,但未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的展品。
(3)在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产品。
(4)低俗类保健品、难以辨别真假的玉石和宝石、三无产品等。
若在展会期间发现上述产品,执委会有权勒令产品下架及相应企业撤展。
(二)参展费用
1.对外公开价格
标准展位(3米×3米):人民币10000元/个(单开口);
人民币11000元/个(双开口)。
室内光地(36平方米起租):1000元/平方米。
2.组展单位价格
标准展位(3米×3米):人民币6000元/个(单开口);
人民币6600元/个(双开口)。
室内光地(36平方米起租):600元/平方米。
3.“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优惠政策
对于各省区市组展单位组织邀请参展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免收企业展位费并优先安排展位。
4.展位保证金
组展单位需按照各自展位费总额的20%缴纳展位保证金。(会期若未出现违规情况,展会结束后将全额原渠道退还。相关违规情况界定及扣收办法详见《组展协议》)
(三)参展申请
请有意向参展第7届南博会的单位将《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7月10日17:00前反馈至南博会执委会展览工作部(联系人、电话及邮箱:李明宇,13678751151,995868573@qq.com)。
(四)参展流程
1.参展申请。请有意向参展第7届南博会的单位于7月10日前提交《参展申请表》。
2.展位确认。执委会展览工作部对各省区市报送的展位申请数量进行统筹预分配,后与申请单位确认展位数量及位置。
3.签订组展协议。执委会展览工作部与申请单位签订《组展协议》。
4.缴纳展位费及保证金。根据各省区市申请并最终确认的展位数量,于8月1日前按《组展协议》中指定账户信息缴纳展位费及保证金。
5.提交参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参展企业信息、展样品图文介绍、特装搭建效果图、楣板信息等(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
6.证件办理及领取。确认组团参展的单位线上申请办理参展证件,缴清展位费后于开展前来昆现场领取。
7.搭建布展。根据《参展手册》规定时间进行特装搭建及布展。
三、专业观众参会事宜
请各组展单位大力发动本地区相关商协会、知名批发商、代理商、经销商及商业连锁企业参会采购;动员全国性商贸流通领域的商协会和专门的行业协会积极发动和组织会员企业参会采购,可考虑将会员大会或行业会议安排在第7届南博会期间举办,执委会将在会场价格、会场预定等方面予以必要协助;鼓励参展企业主动邀请客户到会参观采购。所有报名参会的专业观众(采购商)将免收人员证件费用。相关采购商登记表及采购商名单汇总表请于2023年7月16日前反馈至展览工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