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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刷开短视频平台,不少做行业解读的博主都在传递同一个信号,物业管理行业的整体市场规模,不出几年时间就要直接翻上一倍,庞大的增量市场摆在所有从业者眼前,看似是整个行业蒸蒸日上、遍地商机的好局面,但只要咱们抛开行业宣传里美化过的数据,沉下心结合日常居住体验、现行法律法规去拆解就能发现,市场规模暴涨的背后,从来不是单纯行业红利,而是海量住宅小区、商业楼宇、产业园区持续交付催生出来的硬性需求,同时业主与物业公司常年拉扯的各类矛盾,也会随着市场体量扩大同步增多,红利与纠纷并行,机遇和隐患共存,这是当下物业行业最真实的现状,也是每一个买房、租房、经营物业企业的普通人都不能忽视的关键事实。很多人看到市场规模翻倍这个结论,第一反应只盯着物业企业能赚多少钱,却很少有人思考,市场规模到底是靠什么堆出来的,简单用大白话解释,物业市场规模的核心计算逻辑,就是所有物业项目收取的物业费、车位管理费、公共区域经营性收入、增值服务收入全部相加得出的总额,未来几年数值翻倍,本质意味着全国需要物业服务管理的建筑面积、服务人群、配套服务项目会大幅上涨。最近这些年全国各地新房交付量始终保持稳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在全国大范围落地,原本没有正规物业入驻的老小区,通过政府改造后统一引入物业服务,写字楼、商场、产业厂房、学校医院这类公共配套物业也在逐年增加,以前不少农村回迁安置小区无人管理,如今基层社区也全部推动标准化物业入驻管理,多重因素叠加之下,需要物业服务覆盖的面积持续扩张,自然而然就推高了整个行业的市场总量,从法律层面来说,《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这条法规直接给物业行业市场化扩张铺平了政策道路,各地住建部门也依据这条条例出台配套细则,要求新建商品房项目必须在交房前完成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选聘,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原则上引入专业化物业统一管理,这就从制度根源上锁定了物业市场持续扩容的基础,也是行业机构预判市场规模能够翻倍的核心政策依据。
不少普通业主一听到物业市场越做越大,心里第一时间会生出抵触情绪,直观感受就是小区物业费年年有上涨趋势,物业公司手里的营收越来越多,可自家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却不见同步提升,楼道垃圾堆积、小区监控损坏长期无人维修、公共绿化杂草丛生、电梯频繁故障拖延检修,这些都是全国各地小区高频出现的投诉问题,这种收入增长和服务脱节的矛盾,也是物业行业规模扩张背后最尖锐的痛点。从法律角度界定双方权责,《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清晰写明,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这条法条其实划定了最基础的交易逻辑,业主交钱,物业公司匹配对应标准的服务,二者必须对等,但现实执行过程中大量小区都出现了权责失衡的情况。部分物业公司借着市场扩张、新项目不断入驻的行业红利,把经营重心全部放在拓展新项目、扩大收费面积上,对于已经交付多年的存量小区,压缩保洁、安保、维修人员配置,以此降低运营成本赚取更多利润,完全忽略服务标准,而业主想要维权却处处受限,很多业主不清楚自身法定权利,面对劣质服务只会单纯拒缴物业费,可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这条法律条文直接堵死了单纯靠拒缴物业费维权的路径,业主单纯不交物业费,最终只会收到法院传票,甚至影响个人征信,想要合法维权,必须走成立业主委员会、核查公共收益、公示服务台账、依规更换物业这套完整流程,可现实里组建业委会的门槛极高,不少小区入住多年都无法凑齐法定人数完成业委会备案,物业公司掌握小区配套设施、档案资料,刻意阻挠业主成立自治组织的情况不在少数,《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乡镇政府具备指导、协助业主成立业委会的法定职责,但很多基层指导工作落地力度不足,业主缺乏专业法律知识,单凭普通住户自发组织,很难对抗具备完整运营团队的物业公司,这就形成了一个难以破解的闭环:行业市场越做越大,物业公司营收持续走高,业主维权渠道却依旧狭窄,服务不对等的矛盾持续累积。
市场规模翻倍不单单是住宅物业的增量,商业物业、园区物业、城市服务类物业正在成为拉动行业增长的主力军,很多普通人只知道小区物业,却不清楚现在的物业公司早就不再只靠居民物业费赚钱,商场、写字楼、工厂产业园、城市道路养护、公园管理、环卫保洁,全都划入了物业服务的经营范围,也就是行业内常说的城市大物业模式,地方政府为了简化基层管理工作,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把片区内各类公共区域管理打包交给物业企业运营,这部分政府采购订单体量巨大,是推动行业市场规模快速上涨的关键增量。针对物业招投标环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 3 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政府采购类城市物业服务项目,同时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招投标全程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但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少灰色空间,部分小型物业企业为了拿下项目,刻意压低报价,中标之后为了不亏损,只能进一步削减人员、降低服务标准,大型连锁物业企业凭借资金、资质优势包揽大片区域项目,行业慢慢出现两极分化,头部企业不断吞并小型物业项目,中小物业公司生存空间持续压缩,市场看似整体规模上涨,实则行业内部竞争乱象不断。除此之外,物业公司另一大块隐形收入,小区公共区域经营收益,也是行业规模增长里不能忽略的板块,小区电梯广告、单元门口宣传栏广告、地下车库对外出租、小区快递柜场地费、生鲜摆摊场地租金,这些全部属于业主共有公共收益,《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要求,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可绝大多数小区的物业公司,很少主动完整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扣除所谓运营成本的比例全由企业自行划定,公共收益流向模糊,很多小区入住五六年,业主从未见过一分钱公共收益抵扣物业费或者划入维修基金,这笔隐藏的收入常年被企业把控,随着小区数量持续增加,公共收益的总额同步暴涨,进一步拉高整个物业行业的市场规模,可本该属于全体业主的利益,却长期处于监管盲区。
有不少行业从业者鼓吹,市场规模翻倍意味着物业行业是朝阳产业,未来就业、创业都有巨大机会,客观来讲,从市场需求层面看这个说法并不虚假,城镇化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全覆盖、城市精细化管理需求提升,都会源源不断创造物业服务岗位和项目机会,但机遇背后对应的监管、合规要求也在同步收紧,绝非随便注册一家物业公司就能稳定盈利。近几年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街道社区针对物业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逐年增多,针对物业费乱涨价、侵占公共收益、擅自停水停电、暴力催收物业费、安保缺位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等违规行为,都出台了明确处罚标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一旦查实物业公司违规侵占公共收益,不仅要退还全部所得,还会面临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招投标资质,禁止承接新的物业项目。同时《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也明令禁止物业服务人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过往很多物业惯用停水停电逼迫业主缴费的手段,现在属于明确违法行为,业主可以直接向住建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索要赔偿,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正在一步步收紧物业公司的经营红线,也就是说行业市场规模虽然会翻倍,但粗放式赚钱的时代已经彻底过去,未来只有合规经营、服务标准匹配收费价格、主动公示收支、尊重业主法定权益的物业企业,才能长期存活,只想着靠扩张项目压缩服务成本牟利的企业,会持续被市场和监管淘汰。
站在中立客观的角度来看,物业行业市场规模翻倍这件事,不能单纯用好或者坏简单概括,对于整个社会发展而言,专业化物业服务是城市精细化管理必不可少的一环,正规物业能够统一维护小区设施、维护园区治安、打理公共环境,减轻社区基层工作人员的管理压力,老旧小区引入物业之后,脏乱差、无人修缮、治安混乱的问题能够得到明显改善,商业、产业物业规范化管理,也能保障商户、企业正常经营秩序,这是行业扩张带来的正向价值,也是国家出台法规扶持物业市场化发展的核心初衷;可落到每一位普通业主身上,行业规模增长带来的红利很难直观感受,反而要直面物业费支出、服务不达标、公共收益流失、维权困难等一系列现实问题,这也是大众对物业行业负面印象根深蒂固的根本原因。想要平衡行业发展和业主合法权益,既不能一味否定物业行业存在的必要性,也不能放任物业公司借着市场扩张无视法律法规、侵害业主权益,一方面各地住建、街道办需要落地落实法规赋予的监管、指导职责,简化业主成立业委会流程,强制要求物业公司按月、按季度完整公示物业费、公共收益收支台账,加大侵占公共收益、降低服务标准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另一方面普通业主也要主动学习《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里和自身居住相关的法条,摒弃单纯拒缴物业费的低效维权方式,学会通过业主大会、行政投诉、司法诉讼等合法渠道维护自身共有财产与居住权益;而物业企业也要摆正经营思路,明白市场规模增长不等于可以无限压榨业主,遵守费用与服务匹配的法定原则,把服务质量作为核心竞争力,而非一味抢占项目扩大收费面积。
未来几年物业行业市场规模翻倍已经是多方数据佐证的行业趋势,这是城镇化发展催生的必然结果,不会因为业主的抵触或者行业短期乱象发生改变,但市场体量变大的同时,行业规范化、法治化一定会同步推进,法律法规的约束、监管力度的加强、业主维权意识的提升,都会倒逼整个行业完成洗牌淘汰。我们不用极端化看待物业行业,既不必全盘否定物业服务带来的便利,也不能忽视当下普遍存在的权责不对等、收益不透明等顽疾,所有矛盾的核心解决钥匙,其实早就写进了现行的法律条文之中,只是需要监管部门落地执行、企业自觉遵守、业主主动运用法律武器,三方共同发力,才能让持续扩容的物业行业真正实现良性发展,让市场规模增长的红利,既能被合规经营的物业企业合理获取,也能实实在在落到每一个缴纳物业费、享有小区共有权益的普通业主身上,而不是只变成部分物业公司单方面扩张营收、压缩服务的牟利工具。
完

本文由「物业白皮书」原创/整理
文丨物业白皮书「ID:CHN-PBM」
战略合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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