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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展会|关于组织企业参加 “第2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7-15 14:27:42     0
外贸展会|关于组织企业参加 “第2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各重点外贸企业: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拓展东盟十国、广西及周边市场,增进我省与国内外市场经贸交流合作,持续推进我省与东盟区域高水平对外开放,根据省商务厅年度开拓市场计划,“第2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吉林展区拟集中突出展示宣传吉林省优势农特产品、食品加工设备、农机设备及智慧农业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中国—东盟博览会是由商务部和东盟10国政府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国家级重点展会, 巳成功举办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是由商务部和东盟国家政府经贸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国际级重点展会, 已成功举办22届。第23届东博会以经贸为主线, 以促进“购在中国”“ 出口中国”“ 投资中国”为重点, 以高端化、市场化、专业化为导向, 以链长企业“以大带小”参展机制、智能化服务等创新举措为助力,服务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本次展会展览内容向新、向智、向绿升级,涵盖商品贸易、项目及投资合作和服务贸易等内容,展览面积17万平方米。

二、展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9月17日—9月21日

地点:(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二层D15展馆。

三、参展企业范围

组织符合东盟国家、广西及周边市场需求的吉林优势农特产品、食品加工设备、农机设备及智慧农业企业现场参展,优先选择已与东南亚国家开展经贸合作或有合作意愿的企业参展。

四、参展费用

(一)展位费。展位特装、布展等费用由省商务厅统一承担,根据展位总体设计效果统一安排分配展位。

(二)人员费用。参展企业自行安排参展期间食宿交通及展品运输。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吉林省外经贸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管理与支持的通知》( 吉商贸发[2025]15号)文件规定,对参加本展企业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做好东博会实体展招商招展工

作,优先推荐对东盟国家、广西及周边市场开拓意愿强、市场前景好的名优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展。同时,请各地商务局邀请本地区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生产加工型企业和外贸进出口企业到会采购洽谈。

(二)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做好云上东博会的招商招展工作,组织本地参加东博会实体展企业、有“走出去”意向的其他优势产业和名优企业、重点投融资项目参加线上展示及贸易投资促进活动。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筛选推荐参展企业,推荐的企业应为我省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参展人员是参展企业合同制员工;参展展品具备符合国内注册商标、质量认证、相关市场流通许可等要求。严禁在东博会上展览展示销售假冒、伪劣及三无产品。展会期间,参展企业要协助做好展品准备、运输、布展及撤展等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四)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汇总辖区报名企业,于7月20日前将本地区参展申请表、企业简介、产品图片资料等报送我厅。我厅将对各地上报的企业进行逐一审核和筛选,并及时回复企业审核情况。

六、联系方式

白山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发展科

联系人:赵媛 0439-3594263

白山市商务局

2026年7月15日

附件:第2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申请表

来源:外贸发展科

初审 | 吕思聪      复审 | 王风华     终审 |李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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