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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探讨>化工企业和城镇燃气行业对于液化烃储罐工艺阀门设置的不同要求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7-06 06:33:28     0
<问题探讨>化工企业和城镇燃气行业对于液化烃储罐工艺阀门设置的不同要求
AQ3059-2023《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适用范围较为明确,本文件适用于化工企业(包括石油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等)厂区内新建、扩建或改建液化烃储罐区及在役液化烃储罐区的安全管理。本文件不适用于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天然气液化工厂、地下水封石洞液化烃储存区、油气田及净化处理厂液化烃储罐区、煤层气制LNG储罐区、港口液化烃储罐区,以及城镇燃气供应站、LPG/LNG加气站等液化烃储存区的安全管理。
AQ3059中第6.1.1条a)要求:新建罐下部进、出物料管道上靠近储罐的第一道阀门应为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阀不应用于工艺过程控制,应按动力故障关设置,且应设置远程控制功能和手动执行机构(如手轮等),手动执行机构应有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紧急切断阀指的是安装在储罐底部的液相进出口工艺管道上,专用于防止储罐超装或当罐区内发生火灾、泄漏等事故时,能够快速手动、自动切断和隔离物料的开关阀。液化烃压力式储罐底部工艺物料管道采用紧急切断阀是为了在事故工况时紧急隔离储罐与外部的风险,紧急切断阀在管道发生泄漏事故时,需要远程遥控关阀,不应作为工艺操作阀进行人为任意操作;设置故障关的要求是保证即使阀门故障了也能保证储罐与外部隔离;设置手轮的目的是保证即使紧急切断阀故障无法联锁关闭时,也可采取人工方式进行阀门关闭,但同时要求手轮应严格管理,采取防止误操作的管理措施。
注意在液化烃储罐设置有SIS阀门时,靠近储罐的第一道阀门应为SIS阀门,或者换句话说AQ3059里面的紧急切断阀就是SIS阀门。同时需要注意新建罐区压力式储罐的紧急切断阀应设现场操作开关,用于在紧急情况下现场手动关闭紧急切断阀。现场操作开关应设置在防火堤外,且距离紧急切断阀、泵的距离应大于15m。很明显,按照AQ3059的要求化工企业新建液化烃储罐下部进出物料的管道上第一道阀门不允许安装手动阀门。
根据GB51142-2015《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第9.3.5条的要求,储罐所有管道接口应设置两道手动阀门,同时要求储罐液相出口管道和气相管应设置紧急切断阀,常规一般是设置在两道手阀的后面。虽然GB51142的适用范围和AQ3059不同,但是LPG属于液化烃是毋庸置疑的且其储存的风险是一致的。
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是燃气行业最为重要的设计规范,住建部将该规范进行拆分,分成城镇燃气输配工程、压缩天然气供应工程、液化天然气供应工程、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等部分。《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是最先修订完成的部分,于2015年12月3日正式发布,2016年8月1日正式实施,随着该标准的实施,《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第8章液化石油气供应内容同时废止。
为什么要设置两道手阀,在这里有一定的考虑,首先结合GB51142第9.3.4条的要求LPG储罐第一道管法兰,垫片和紧固件的设计应采用带颈对焊法兰,带内环和对中环型的金属缠绕垫片和专用级高强度全螺纹螺柱与Ⅱ型六角螺母的组合。
另外这两道手阀操作是有要求的,道理与石化规中第7.2.8条的要求一致,第一道阀门为常开阀,第二道阀门为经常操作阀,当发现第二道阀门泄漏时,关闭第一道阀门,更换第二道阀门。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GB51142允许设置手动阀门,且要求设置两道阀门,而AQ3059从控制泄漏点的角度要求靠近储罐第一道阀门不允许设置手阀。
其实是否允许设置手动阀门各个标准规范要求也不一致,比如GB11984-2024《化工企业氯气安全技术规范》中要求每台储罐液氯进出口管道设置手动阀和两道远程切断阀,两道远程切断阀中一道接入BPCS,另一道接入SIS(储罐根部设置手动阀门,靠近手阀设置SIS阀门,SIS阀门后设置DCS阀门)。
笔者认为以上要求各有其设计的道理,应根据项目适用范围按照规范要求执行。AQ3059这一条要求当初争议确实是比较大的,该标准已经实施了两年多,按照这个要求设置的新建储罐运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其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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