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27日 兰州 | 点击>隐债识别、三资盘活、资本金筹措、六网建设、城市更新、平台公司转型、项目投融资研修班
一、引言:城市更新上升为国家战略,城投站在转型十字路口
2026年5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国发〔2026〕12号),这是城市更新领域首部国家级专项规划,明确"十五五"期间城市发展范式由增量扩张全面转向存量提质增效,预计可撬动15—20万亿元总投资。此前,中办、国办已于2025年5月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中办发〔2025〕34号),自然资源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226号),加上2026年4月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6〕14号),政策闭环已然形成。
对于长期承担地方政府投融资职能的城投公司而言,在2027年6月底前"退平台"的硬性时限倒逼下,传统依赖土地财政和政府信用的"融资+代建"模式已难以为继。体量巨大的城市更新赛道,恰恰是城投公司从"政府融资工具"向"城市综合运营商"转型最契合的主战场。
二、近期政策释放的三大关键信号
(一)资金支持更明确——专项债可作资本金,中央奖补助推样板
《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明确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且可用作项目资本金,显著降低了城投企业的资金压力。2026年中央财政继续通过竞争性评审遴选不超过1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给予定额补助(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最高8亿、10亿、12亿元),重点支持老旧管网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历史街区活化及存量土地盘活。这对城投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与专项债打包运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打开了多元融资的政策窗口。
(二)实施模式更系统——从"点状改造"到"片区统筹+EPC+O"
政策强调建立"城市体检—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一体化推进机制,鼓励相对集中联片的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反对零散单体项目各自为政。这意味着城投不能只做施工总包,而要前移介入片区整体策划、资源整合、时序安排及后期运营,"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将成为主流运作模式。
(三)土地与资产盘活更灵活——混合开发、过渡期政策松绑
自然资源部文件提出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正面清单,设置原则上不超过5年不改变用地主体的过渡期,鼓励多主体合作改造,为城投名下大量沉淀的低效用地、老旧厂房、闲置办公楼合规转为商业、文创、养老等经营性用途提供了制度通道。同时政策鼓励通过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建—运—退"良性循环。
(四)红线依然清晰——严控新增隐性债务
所有文件均重申城市更新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禁以公益性项目违规举债,要求建立财政可承受框架下的成本分担机制。这对城投市场化运作能力、项目自偿性测算及合规边界管理提出了刚性约束。
三、城投参与城市更新的核心机遇场景
结合"十五五"规划部署,城投公司可在以下四类场景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场景类型 | 主要内容 | 现金流特征 |
|---|---|---|
老旧小区与完整社区改造 | 加装电梯、管网更新、增设养老托育及便民商业 | 部分有物业/停车/便民服务收费,缺口可申请专项债或中央奖补 |
老旧街区/历史街区活化 | 立面修缮、业态植入(文创/餐饮/民宿)、公共空间提升 | 租金+运营分成,适合ABS/REITs退出 |
城中村与低效用地再开发 | 拆迁安置、土地整理、产业导入、混合用途开发 | 肥瘦搭配,经营性用地出让或持有运营平衡公益投入 |
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 | 地下管网、综合管廊、停车场、充电桩、海绵城市 | 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可匹配超长期特别国债 |
四、城投把握城市更新浪潮的实操路径
(一)战略重塑:明确"城市综合运营商"定位
城投应将城市更新纳入"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开局的战略主业,剥离与城市功能无关的非主业投资,聚焦基础设施运营、公共服务供给、存量资产经营三大核心。推动组织变革,设立城市更新事业部或专业化子公司,引入懂策划、懂产业、懂资本的市场化人才,打破传统"重建设轻运营"的管理惯性。
(二)融资升级:构建"政策性资金+市场化融资"组合拳
抢抓政策性资金:组建专班精准对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地方政府专项债,特别注意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政策红利,提前做好项目收益平衡方案与"一案两书"编制。
拓展市场化融资:对具备稳定现金流的项目(如停车场、商业街区、保租房),争取银行银团贷款、城市更新基金、保险资金债权计划;探索Pre-REITs培育成熟资产后发行公募REITs或类REITs实现退出。
肥瘦搭配平衡:将无收益或低收益的管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与有收益的商业设施、停车位、广告位等打捆为片区综合更新项目,通过内部交叉补贴提升整体融资可行性。
(三)模式创新:推行片区统筹与"EPC+O"
改变以往"接政府指令—找钱—施工—交钥匙"的被动模式,主动参与城市体检与片区策划,以"城市合伙人"身份与政府签订片区更新合作协议,统筹拆迁安置、土地整理、公建配套、产业导入和后期运营。在投标中争取"EPC+O"总承包模式,锁定建成后3—15年运营权,将一次性施工利润延伸为持续运营收益。
(四)资产盘活:深挖存量低效资源价值
全面梳理名下闲置厂房、老旧办公楼、边角地、未利用地下空间,借助混合开发、过渡期不改主体等政策完成功能转换(如旧厂改文创园、旧办公楼改长租公寓或康养中心)。同时关注数据资产入表新政,依托智慧城市、智慧停车、社区服务平台挖掘数据资源价值,培育新利润增长点。
(五)合规底线:嵌入隐债风险防控全流程
所有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前须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确保不通过城投违规担保、明股实债、回购承诺等方式新增隐性债务。政府付费部分须依法纳入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可行性缺口补助须有明确的人大决议与预算安排。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资金监管账户,确保专款专用。
五、现实挑战与应对建议
当前城投公司普遍面临经营性现金流不足、专业人才匮乏、存量债务压力大、部分转型流于形式等掣肘。建议:
小步快跑先行先试:选取一个具备条件的完整社区或历史街区作为示范项目,跑通"策划—融资—建设—运营"全流程,积累经验后再复制推广。
深化央地/企企合作:与具备产业导入能力的央企、头部商业运营机构成立合资公司,弥补自身运营短板,分散前期风险。
主动对接国资国企改革:结合本地2026—2029年国资国企改革方案,推动同类业务横向整合与上下游纵向整合,打造区域性"城投航母",提升整体信用评级与融资能力。
六、结语
《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的落地,标志着我国城市建设正式迈入存量提质新阶段。对城投公司而言,这既是转型突围的历史性机遇,也是一场市场化生存能力的大考。谁能率先完成从"融资平台"到"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的角色蜕变,善用专项债、REITs等多元融资工具,深耕片区统筹与长效运营,谁就能在城市更新万亿蓝海中实现破茧重生——否则,终将被"退平台"与市场化大潮所淘汰。
本文基于截至2026年6月的公开政策文件及行业分析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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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老师:156008716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