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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6-08 10:08:08     0
【中标】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6CGK00791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牵头供应商: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山西低碳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南街40号楼 报价:682100(元) 91.22

2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增光路33号 报价:626500(元) 89.07

3 牵头供应商:中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中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5045号507室L区31号 报价:554900(元) 87.64

4 牵头供应商:华测认证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华测认证有限公司、山西省晋后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8楼A区 报价:534000(元) 85.88

5 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幢14层 报价:493000(元) 84.7

6 牵头供应商:山西绿景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山西绿景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辽宁钰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6号鼎太风华B座1008号 报价:476280(元) 83.94

7 牵头供应商: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市万柏林区漪汾桥西望景路8号浙江大厦7层 报价:376950(元) 82.34

8 牵头供应商:北京和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北京和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山西省节能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6层641-10室 报价:315000(元) 81.12

9 牵头供应商:宁夏清洁发展机制环保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联合体:宁夏清洁发展机制环保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城市一号花园6号楼A座19层 报价:285120(元) 80.52

10 牵头供应商: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山西示范区武洛街27号 报价:285600(元) 78.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包1 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标项1: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38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2 采购包2 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标项2: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35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3 采购包3 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标项3: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31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4 采购包4 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标项4: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30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5 采购包5 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标项5: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29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6 采购包6 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标项6: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27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7 采购包7 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标项7: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21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8 采购包8 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标项8: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18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9 采购包9 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标项9: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18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10 采购包10 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标项10: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16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雅婷(第1、2、3、4、5、6、7、8、9、10包采购人代表),张中华,王完清,孙培霞,王国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价的1.5%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9441.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的说明:本公告页面中系统自动显示的代理机构名称为“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系我单位历史备案信息。现我单位已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正式名称为“山西标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已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提交名录变更申请,备案信息将在审核通过后同步更新。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北段7号       

联系方式:0351-3912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万国城16号楼30层      

联系方式:153336804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敏、刘松林、王君宁、梁小青、张晔

电 话:15333680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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