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作为“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家继续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一般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会提到的几类重要的财政政策工具。比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城投公司,一个政府投资项目的是怎么解决建设资金问题、超长期特别国债、特别国债、政策性金融工具等。那么城投平台可以触及的融资渠道有哪些呢?主要包括财政性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国债)、政策性金融工具、银行信贷以及资本市场工具。我收集整理了各渠道在申报主体、资金用途、收益要求、审批权限等方面核心政策要求,分享如下: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是目前城投参与度最高、规模最大的财政性资金渠道,但已进入“精细化、收益自平衡”的强监管阶段。具体业务内容可以查阅最新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国办发〔2024〕52号文),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政府专项债券现行管理机制的优化完善意见。简要梳理如下:- 核心投向: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中村改造、保障房);
- 负面清单: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房地产(除保障房)、无收益的纯公益性项目;
- 收益要求:必须实现融资收益自平衡:项目收益需覆盖债券本息(偿债备付率≥1.1)。收益可来源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土地出让)或专项收入(供水、停车费、厂房租金等);
- 主体要求:必须是政府或其授权的国有企业/城投公司。目前实行 “自审自发”试点(当前共有15个地区实行“自审自发”),审批权下放至省级政府,周期缩短;
- 申报流程及要点:由区县级将项目资金需求逐级申报至市级、省级、国家。专项债项目申报需经“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两个系统申报,“自审自发”试点的区域由省级财政和省级发改审定即可,申报时间每年9月底前集中报送,次年2/5/8月底前可补充。非“自审自发”区域由省级初审,再送至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审批,申报时间可滚动组织筛选,省级政府自主安排。
二、超长期特别国债
这是当前“两重”建设的核心资金来源,两重”指的是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具有期限超长、不计入财政赤字的特殊属性。对应项目不产生新增的政府性债务。8000亿元,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两重”领域)。民生补短板:城市更新、地下管网改造、高等教育提质。弱化短期收益,更强调国家战略价值和公益性。申报时需说明项目对国家安全、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作用。地方政府或符合条件的央国企。城投需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但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必须是国家“十五五”规划明确的重点项目,或已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前期手续需完备(用地预审、环评、稳评)三、政策性基金与引导基金
主要包括国家大基金、省级产业引导基金及城市更新基金等,侧重于产业培育和特定领域扶持。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三期(3440亿元)、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各地城市更新基金(如上海800亿元城市更新基金)、绿色基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基础软件、新材料、新能源、城市更新(拆除重建、旧改)、生态环保以“拨改投”为主,即通过股权投资、子基金出资等方式投入,而非直接拨款撬动作用:要求地方或社会资本按1:2或1:3比例配套;退出机制:需明确投资退出路径(如股权回购、上市、并购);可作为LP(有限合伙人)参与出资,或作为项目承接方获取基金投资。关键在于:城投需具备产业运营能力,不能仅做通道。四、银行融资
银行仍是城投最主要的融资渠道,但自2023年化债以来,银行体系对城投的授信逻辑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依赖政府信用转向关注项目现金流。期限与成本:期限可达20-30年,利率低于LPR(目前约2.8%-3.5%)。重点支持:城中村改造、保障房建设、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生态修复(EOD)、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核心要求:项目需纳入国家级或省级重点规划;鼓励“专项债+银行贷款”模式,专项债作资本金,银行配套贷款最新动态:2026年国开行重点支持“三大工程”(城中村改造、保障房、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审批采用“绿色通道”白名单制:银行实行区域和客户名单管理,未纳入白名单的平台难以新增授信。合规红线: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经营性债务(企业自主决策、项目收益自平衡)方可新增。重点投向:存量债务展期/降息、经营性项目贷款(如产业园、物流园、供暖供水)、经营性物业贷款。创新模式:“债贷联动”(2025年湛江、荆州试点):专项债作资本金+银行贷款配套,破解资金缺口。五、资本市场工具
主要面向已完成市场化转型、具备独立信用的城投平台。范围扩至15类(2025年底扩容),新增城市更新设施、酒店、体育场馆、商业办公。门槛:运营满3年,现金流持续稳定,预计分红率≥4%;需经省级发改委审核后报国家发改委。交易所及交易商协会实行“分档审核”。要求:城投需明确公告“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募集资金需用于经营性项目(偿还存量债务或项目建设)。以商业物业、收费权(水费、供热、停车)为基础资产。优势:现金流连续、权属清晰;不增加负债率,盘活存量资产。银行间市场新工具,以资产池提供担保,发行人主体信用与资产信用结合,对主体评级要求有所放宽。简单理解:境内企业跑到境外金融市场上去借钱。其中约60%选择在香港发行。
当前处于“审核收紧期+定向精准打击期”叠加阶段。但它仍是很多城投公司解决资金缺口的备用通道。
仅限符合发改委《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的平台,且资金不得用于补流或土地款,监管趋严。
六、组合融资策略
单一渠道难以满足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当前政策鼓励“1+N”组合模式:专项债作资本金(≤25%)→ 撬动银行贷款 → 解决重大项目资本金不足问题超长期特别国债承担公益部分+ 专项债承担准公益部分 + 地方配套补足资金缺口基金(股权投资)进入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再申请银行贷款 → 专项债作补充准公益性(收益不足)首选用专项债+ 债贷联动,收益自平衡(偿债备付率≥1.1)收益稳定(运营资产)首选用REITs、CMBS,现金流连续、权属清晰。产业培育类首选用政策性基金、产业基金,配套出资、市场化运作。存量债务周转首选用政策性银行(展期降息)、经营性物业贷款,不得新增隐债。区分政府信用与企业信用:公益性、准公益性项目走专项债、国债等财政渠道;经营性项目走银行、债券等市场化渠道,避免交叉错位。严守隐性债务红线:任何渠道的资金都不得形成政府隐性债务,项目需能自平衡(专项债)或为企业自主决策(银行贷款)。提升项目成熟度:所有资金渠道的共性门槛是“手续完备”,立项、用地、环评、稳评缺一不可,建议要建立常态化项目储备库。以上关于政策方面素材均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参考学习,本文想表达的是概念理解,并非专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