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行业动态】贵州毕节 | 四部门 关于印发《毕节市中药材趁鲜切制遴选和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6-08 09:33:00     0
【行业动态】贵州毕节 | 四部门 关于印发《毕节市中药材趁鲜切制遴选和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毕节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毕节市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

遴选和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中药材企业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提升中药材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制定了《毕节市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遴选和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执行。

附件1.毕节市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遴选和动态管理办法(试行)

2.毕节市趁鲜切制中药材目录申报表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毕节市卫生健康局

                                 202663

附件1

毕节市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遴选

和动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规范毕节市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管理,提升中药材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事宜的通知》(黔药监发〔202122号)、《省药品监管局 省农业农村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企业管理的通知》(黔药监函〔202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毕节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毕节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开展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的遴选、申报、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质量优先、择优推荐、公开透明、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企业自愿申报,市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合评审的机制。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主体资格

申报企业应为依法注册登记的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出申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企业具有自有基地或合作基地,企业在申报时,申报品种应在贵州省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目录内。

第五条质量体系

企业应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及配合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落实药品质量管理的能力,同时具备追溯能力。

第六条设施设备

企业应具备与其加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生产场地,以及清洗、分拣、切制、干燥、包装、仓储等设施设备,符合环保相关要求。

第七条技术能力

企业应具备与其加工品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制定并执行规范的趁鲜切制加工工艺规程。

第三章申报材料

第八条材料清单

申报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毕节市趁鲜切制中药材目录申报表》。

2.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企业简介、组织机构图、主要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情况。

3.设施证明:生产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及照片。

4.质量文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拟加工品种的企业质量标准、趁鲜切制加工工艺规程(SOP)。

5.承诺书: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接受监管部门检查的承诺书。

第四章遴选程序

第九条组织机构

毕节市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遴选及监督管理工作由市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四部门联合开展,下设毕节市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遴选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药品工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四部门联络员组成。办公室负责评审成员库的日常协调与管理,包括组建遴选评审组、组织会议、安排现场检查、汇总审核意见等工作

第十条申报评审

企业申报、遴选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开展: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根据职责通知相关部门联络员。

2.材料审核:各单位联络员依据各自部门职责分工,组织单位评审成员库成员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的申报材料审核,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3.现场查:由办公室统一组织随机抽取毕节市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遴选评审成员库成员组成遴选评审组,原则上由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部门各1评审成员库员组成。遴选评审组20个工作日内赴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形成现场查报告。

4.集中评议:由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评审会议结合材料审核和现场查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形成最终的综合审核意见及拟遴选企业名单

5.联合公示:对拟纳入遴选的企业名单。由市市场监管局会同评审成员库成员单位在四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联合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市场监管局会同评审成员库成员单位在四部门官方网站上联合公布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名单及品种目录。

6.归档备查:工作完成后,所有申报材料、审核意见、检查记录及会议纪要等由办公室统一整理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第十一条现场核查

开展现场核查时,各部门根据相关要求,结合部门职责,重点围绕以下问题开展核查。

市市场监管局:重点审核企业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及执行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能力。

市农业农村局:重点审核企业种植基地建设、规模化种植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以及追溯体系建立等情况。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关注企业技术改造、设备升级及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情况。

市卫生健康局结合临床用药需求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协助指导、审核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加工工艺规程优化等情况,推动趁鲜切制的中药材有效衔接临床用药需求。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动态管理

各相关部门将对纳入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品种目录的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

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纳入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目录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投入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以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冒充中药饮片销售等违法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纳入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目录的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中药材种植(加工)过程投入品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劣中药材、违规加工等违法行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引导和支持中药材趁鲜切制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设备升级,推动产业向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市卫生健康局参与制定中药材趁鲜切制相关政策和规范,协调推动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药材趁鲜切制与中医药临床应用的衔接,确保趁鲜切制的中药材符合临床用药需求。

第十三条退出机制

建立并严格执行纳入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品种目录企业退出机制,纳入目录的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移出目录并向社会公告:

1.不配合相关监管部门检查和抽检的;

2.监督抽检不合格,或生产、使用、销售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产品的;

3.以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冒充中药饮片销售的;

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违反质量管理规范的;

5.因违法犯罪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6.自愿申请退出目录的

7.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形。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解释权

本办法由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其他

本工作办法中未尽事宜,按照《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事宜的通知》(黔药监发〔202122号)执行。国家、省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2

毕节市趁鲜切制中药材目录申报表

一、企业信息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加工地址

二、品种信息

序号

品名

产地

加工方法

备注

1

2

3

...

三、种植基地情况

基地地址或区域

种植品种及面积

四、技术人员情况

简述产地加工技术人员情况,可另附页)

申报说明:

1.本申报表适用于申报单位申请将中药材品种列入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目录。

2.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毕节市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遴选办公室。

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承诺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2.本单位承诺对所申报的中药材质量安全负责。

申报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注:通讯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北安置小区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857-8257218;邮箱:bjsyhsck@163.com

此前征求意见稿:

【趁鲜切制】贵州毕节 | 关于公开征求《毕节市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遴选和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意见的通知(260407)


培训及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关于举办2026中药材GAP基地、趁鲜加工与中药工业企业产销对接博览会的通知(第一轮)
【培训通知】野生药用动植物合规利用政策解读与行政许可申报实务培训班

公众号简介

分享中药材初加工、趁鲜加工、产地加工技术,解读产业政策,同步行业与科研最新动态。欢迎中药界同行进群交流经验、共促发展!扫码添加管理员微信(王玲玲 18811483074),备注:公司 - 姓名 - 联系方式

点个关注+喜欢吧

专注中药材产地加工,解读政策与产业新知

免责声明:

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平台内容不属于药品广告范畴。所涉药品信息仅作客观陈述,不具备商业推广属性。  

2.本平台转载仅为传播行业信息,不做商业用途与投资建议。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部分文字/图片来自互联网,无法核实真实出处,若转载不当,请后台留言联系编辑,本平台将予以删除处理。感谢原作者的辛劳付出。文中插入广告与本公众号无关。

相关内容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