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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政策持续加力 拓宽融资渠道

作者:本站编辑      2026-06-04 19:36:30     0
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政策持续加力 拓宽融资渠道

当前,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逐渐成为民营企业普遍关心的课题。除银行信贷外,债券融资作为一种直接融资方式,具有规模较大、期限灵活、资金使用自主性强等优势,可为具备一定信用基础的民营企业拓宽资金来源、优化债务结构。近年来,国家围绕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 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明确创设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通过再贷款提供初始资金,由专业机构采取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提供担保增信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2025年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8号),正式推出科技创新债券,并配套建立风险分散分担机制。同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推出科技创新债券构建债市“科技板”的通知》(中市协发〔2025〕86号),进一步细化了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主体范围、募集资金用途、注册发行安排等机制安排。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用增进机构等可通过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担保等业务,为科创债发行和投资交易提供支持。

2026年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八项货币金融政策,其中明确:合并设立科技创新与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将此前分别设立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和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合并管理,合计提供再贷款额度2000亿元。

1月22日,财政部印发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明确建立支持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部安排风险分担资金,与中国人民银行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和科创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协同,共同为民营企业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发行债券提供增信支持

3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通知,围绕主体认定、资金用途、债券期限、配套机制等方面推出多项优化措施,包括细化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依据研发强度分层管理募集资金用途、鼓励发行中长期债券等。值得注意的是,民营企业发行科创债可灵活设置募集资金用途,无需受分层管理约束,更好匹配企业实际融资需要。

上述政策所持续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核心是通过担保增信、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债提供信用保障,有效降低债券风险敞口,助力企业跨越发债门槛、降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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