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住建联发〔2026〕15号
各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6〕8 号)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部署,依据《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我会决定开展2025年度全市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以下简称:信用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5年12月31日以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企业,并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会员单位均可自愿参加。
二、评价方式
本次评价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收取费用。并采取查看资料、审核原件的形式,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总承包、专业承包及施工劳务企业按企业最高资质等级进行且只评价一项。
三、等级标准
分为AAA、AA、A、B、C三等五级。
(一)AAA级企业,信用很好。
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为90(含)分以上。
(二)AA级企业,信用良好。
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为80(含)-89分。
(三)A级企业,信用较好。
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为70(含) -79分。
(四)B级企业,信用一般。
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为60(含)-69分。
(五)C级企业,信用差
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为60分以下。
四、申报材料
(一)总承包及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
1、2026年度大庆市住建业联合会会费发票;
2、大庆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信用评价申请表;(附件1)
3、大庆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诚信承诺书;(附件3)
4、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法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8、企业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
9、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所在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近1个月证明);
10、202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11、企业管理三体系认证证明(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2、近五年荣获国家级、省级、市奖项相关证明;
13、近五年承担国外、省外工程合同 (没有可不提供);
14、企业数字化建设(网站或办公系统截图)、企业文化(获奖证书)、社会责任(发票或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
15、大庆市住建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无会员证的企业填写附件7加盖公章,并附资质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施工劳务企业应提供如下资料:
1、2026年度大庆市住建业联合会会费发票;
2、大庆市建筑业施工劳务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附件2);
3、大庆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诚信承诺书(附件3);
4、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7、管理、技术人员专业结构配置证明;
8、近三年承揽的工程合同 (2023、2024、2025);
9、本年度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劳务资质企业出具的评价证明(注:证明包括: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及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备,以及工人工资情况的证明。评价证明分优秀、良好、合格);
10、劳务工资发放证明。(可提供工资表或银行转账单及明细并加盖企业公章)
11、大庆市住建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无会员证的企业填写附件7加盖公章,并附资质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申报时限
参评企业于2026年6月8日—6月3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原件报送至大庆市住建业联合会(大庆市萨尔图区中科创业园C座1103室),逾期不予办理。
六、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在大庆市住建业联合会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我会向社会公布正式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将作为重要依据,在招投标或政策扶持时,择优向市住建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淑杰滕云松
联系电话:8993021 8993129
附件:
1、大庆市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申请表;
2、大庆市建筑业施工劳务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
3、大庆市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诚信承诺书;
4、大庆市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标准;
5、大庆市建筑业施工劳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6、大庆市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26版);
7、大庆市住建业联合会会员单位登记表。
庆住建联发【2026】15号文件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庆市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点此下载附件)
大庆市住建业联合会
2026年6月1日

